每年3月下旬,是深圳市秋季申請入學的時間。今年,“積分”成為了家長熱議的關鍵詞。據了解,從今年起,深圳將在全市試行“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積分入學”辦法,3月28日開始申請。是不是深圳戶籍、在學區有沒有住房、租房年限等條件,都將換算成孩子入學的積分。
積分入學的實施,切斷了戶籍與學位之間的聯系,被不少人寄予了“沖破戶籍藩籬”的厚望。但也有聲音認為,用積分形式對學生進行分門別類並不科學。深圳積分入學,究竟能否實現公平?
積分如何計算?
積分入學,具體來說,就是對深圳戶籍和符合深圳市就讀條件的非深圳戶籍兒童實行統一積分,並根據積分情況排序,安排學位。積分由兩部分組成,一個是基礎分,另一個是加分。具體規定包括申請人家庭戶籍類型、住房性質、入戶時間、居住年限、社保年限或者營業執照和計劃生育情況等等。
就基礎分而言,深圳市各個區的標准並不一樣。以羅湖區為例,根據申請兒童監護人的戶籍和住房情況,劃分為A、B、C、D、E等5個學位申請等級,先按類別順序錄取,同類別如果不能全部錄取,則按積分從高到低錄滿為止。在羅湖擁有住房但不是深圳戶籍的就屬於C類,而沒有住房有羅湖戶籍的屬於D類,這樣按照“類別優先”的錄取方法,沒有深圳戶籍的學齡兒童也可以入學。
同樣,加分辦法各區也各不相同。以羅湖區為例,如果是深圳戶籍學生,按申請學生家長在學區的連續居住時間加分,每滿1個月加0.1分,加分累計不超過10分。非深戶籍兒童,按申請兒童父母累計繳納社保或營業執照的營業時間計算積分,在已繳社保或已營業一年的基礎上,每增加一個月加0.1分,加分累計不超過10分。
據深圳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此之前,深圳市的適齡學位申請人按戶籍、住房情況簡單地被分為ABCDE等幾大類的做法,已不能適應當前市民子女日益強烈的入讀公辦學校需求。
積分標准是否科學?
深圳市積分入學制度的出台,讓非深籍家長王女士安了不少心,“好像弱化了戶籍概念。沒戶籍,滿足相關條件也能申請,隻不過分數不同。但無論如何,起碼不用再糾結讓孩子回老家還是上民辦了。”
但也有不少家長表達了心裡的擔憂,“看似切斷了戶口和入學資格之間的關系,但新設置的加分標准就一定科學嗎?”
家長的擔憂並非多余。此次深圳各區出台的辦法中,也因為有房和有戶口在不同區分別享有不同類型加分的標准,引發了公眾“學區房和戶口誰更重要”的討論。對此,深圳市教育局也僅規定各區結合實際設定評分項目和分值,對“租房深戶”和“有房非深戶”誰更優先卻並未給出明確劃定。
其實,“積分入學”並不是件新鮮事。番禺、中山、東莞等地在兩三年前就開始了積分入學制度的探索。但就在一個月前,東莞積分入學方案因主要指標為父母學歷、職稱高低等而被公眾質疑門檻太高、涉嫌歧視。
積分入學,是否摻雜歧視?
深圳全面推行“積分入學”制度,因為放開了以往戶籍和學籍之間的關系,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提供了就讀公立學校的機會,而被不少人寄予了厚望。有網友認為,細化的積分項目將以往對外來人口不開放的公立學校學位申請透明化,在現有教育資源配置的條件下是一種積極態度。
但也有專家表示,這樣的“積分制”在本質上並無益於教育公平的推進。
“看似公平,實則是負向政策。”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認為,不管採用何種標准積分,在義務教育階段對受教育對象進行分門別類的劃分,就是對受教育者受教育權利的侵犯,從本質上說也是違法行為。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則表示,“積分制入學”的背后折射的還是各地教育資源不均衡,而要真正實現教育公平,僅僅依靠地方政府的力量很難成功。“不能夠僅靠地方來解決孩子義務教育的保障問題,因為如果這樣的話,流入人口越多,當地財政壓力就越大,要解決這個問題,就是要通過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加大轉移支付力度,來真正保障受教育者的平等受教育權。”
“除了要加強義務教育階段的辦學能力外,整個城市化進程中的各項建設也要跟得上,比如全方位的戶籍改革。”儲朝暉表示,“歸根結底,需要建立的是一個長期的均衡機制,而並不是一個看似合理的分配機制。”(記者 鄧 暉)

分享到人人
分享到QQ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