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將來生活的選擇,小丹倍感迷茫
故事還原:12歲“新娘”
文/黔中早報 記者 李堅 實習生 陳志鬆
12歲的小丹,“嫁”給了一位28歲的男人。
這個發生在貴州六盤水市六枝特區一個村庄的故事,並不是一件鄉村喜事。事件背后,是一個貧困的鄉村離異家庭以及留守兒童遭遇的尷尬困境。
離婚:女兒與父母分散
要不是因為母親去世回家奔喪,黃梅或許至今都還不知道,12歲的大女兒小丹已經“嫁人”。
像當地許多少男少女一樣,黃梅與前任丈夫王陽在一次鄉鎮集市上相識、相戀。6年戀愛后,1998年兩人喜結連理。婚后,育有兩個女兒,大女兒叫小丹,小女兒叫歡歡。
結婚時,王陽做電工,一個月有一千多元的收入。“我們是自由戀愛,那個時候,他真的對我很好。”雖然掙錢不多,但憶及與王陽的婚姻,黃梅覺得一開始很幸福。
一年后,黃梅生下女兒小丹。王陽對女兒疼愛有加,經常把女兒背在身上。
改變在小女兒歡歡到來之后。
2006年6月6日,黃梅與王陽的第二個女兒歡歡降臨。小女兒出生后,黃梅發現丈夫情緒上有了變化。“尿片他也洗,但是心裡就是不高興。”時間長了,黃梅才知道丈夫“心裡不高興”的原因,因為自己生了兩個女兒,丈夫想要一個兒子。
后來,王陽在家的時間越來越少,而兩人的爭執也越來越多。
二人開始提出離婚。
2008年,兩人協議離婚。大女兒小丹撫養權判給爸爸王陽,小女兒歡歡則跟著媽媽黃梅。離婚后,黃梅准備帶著歡歡到黃果樹風景區一家餐館打工。得知媽媽和妹妹要走,小丹哭著央求黃梅帶著她一起走。
“我真沒有能力撫養兩個孩子。”黃梅不得不隻帶女兒歡歡離開,小丹隻有跟著爸爸王陽生活。由於王陽常年在外打工,小丹一直跟著爺爺奶奶住在一起。
“我經常給她買一些衣服寄過去,有時間也給小丹織毛衣,但還是覺得很對不起她。”有時候,覺得小丹不太喜歡衣物,黃梅也會買一些玩具寄過去。“一個會眨眼的洋娃娃。”
“我恨媽媽。”而小丹嘴裡始終重復這句話。小丹口中對黃梅的“恨”,從她帶著小女兒歡歡離開時就存在了。
離婚后,黃梅很少見到小丹,母女之間的隔閡越來越大。在黃梅看來,對小丹的愧疚實在太多。在她的印象中,真正帶著兩個女兒一起出去玩的次數隻有一次。而且只是在離家不遠的一個公園裡。
因為小女兒監護權判給黃梅,與小女兒生活在一起,這讓小丹覺得黃梅“不要自己,隻要歡歡”。黃梅說,這應該是小丹“恨”自己的原因。
2013年1月,黃梅接到母親病危消息后,立即趕到家中照看。第二天早晨,母親就因病去世了。
母親的葬禮,在一周后舉行。葬禮結束當天,剛剛哭完的黃梅還沒有緩過神來,從鄰近隴腳鄉大壩村趕來參加葬禮的王大民把黃梅叫到一邊。“嫂子,我跟你說個事情,小丹被賣到岩腳寨去了,嫁給一個28歲的男人,你一定要想辦法把她救出來。”
這個叫王大民的男人是黃梅的小叔子,女兒王小丹的親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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