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裡糊涂錯過一段姻緣,郝先生后悔不迭。
理智派:3次最合適
昨日,記者就“約會幾次牽手比較合適”這一問題在街頭進行海採,在隨機調查的32名市民中,有19名認為約會3次牽手比較合適,佔了受訪對象中的絕大多數。
在武昌東亭,30歲的潘女士說:“見面兩三次還在約會,說明彼此都有感覺,那就可以牽牽手了。如果第一次就牽手,女方可能會覺得男的輕浮﹔但約會很久還不牽,女的就應該直接問,‘你到底對我有沒有好感?’如果沒有,趁早拉倒。”
28歲的曹先生則設想得更為具體:“剛認識就牽手,女孩可能會覺得尷尬,不好意思。約會到第3次,就可以順水推舟,借著過馬路或者什麼,很自然地牽手。有句話說,事不過三,3是一個分界點,第3次還不牽手,可能會引發誤會。”
這個說法得到了漢口常青花園劉女士的贊同。27歲的劉女士說:“如果約會多次還沒牽手,我就會覺得,他是不是對我沒感覺啊,我是不是很沒吸引力啊?可能約會的信心就會減少。”
激情派:1次就夠了
在受訪者中,有6位市民回答,如果有感覺,第一次就會牽手。
在漢口解放大道,31歲的公司白領羅先生說:“感覺到了,當時就牽手了。要是沒感覺,幾次也牽不了手。”他覺得,男女之間的印象,一旦形成,很難再改變,成與不成,第一次見面就能見分曉。
如此快速的戀愛也不是年輕人的專利。在武昌中北路,45歲的李女士告訴記者:“有感覺第一次就牽唄,那還要幾次,互相耽誤時間?牽個手,又不會怎麼樣。”
慢熱派:起碼要5次
也有一些人與郝先生一樣慢熱。32歲的技術員李先生說:“終身大事還是要多了解才好,見面一兩次,是看不出什麼來的。牽手就像一個儀式一樣,說明兩人都認可了彼此的關系,互相都有好感,要繼續往下發展了,所以必須要慎重,約會5次以上再牽手比較好。”
在漢口江漢路,39歲的劉女士也認為,要認識3個多月,約會幾十次之后,再牽手比較好。她說:“女孩應該慎重對待第一次牽手。因為當女孩不拒絕男孩的第一次牽手的試探后,也代表她開始認可和接受這段戀愛關系了。”(楚天都市報 記者龐正 實習生王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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