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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贷乱象频现 重庆实行负面清单制度【2】

2016年10月19日08:26 | 来源: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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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顿营销:不得在校园内开展网贷营销宣传

  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摸排中发现,几乎所有校园网贷机构均将校园代理作为其最重要的营销手段之一。校园代理多为在校学生,其社交网络即为校园网贷机构的营销网络,覆盖面大,可利用同学间的信任进行营销。

  校园代理无需签订正式的代理合同或协议,隐蔽性极强。此外,校园网贷机构出于营销竞争需要,大多向客户学生强调网贷的便利性,如无门槛、零首付、马上放款、提前消费等好处,风险提示相对有限。在其营销网络的终端校园代理这一层级,由于没有系统性的业务培训和风险教育,其营销网络更是几乎不涉及风险提示。

  对此,我市要求整治线上线下宣传乱象,防止误导学生。《通知》规定,不得在校园内以任何形式开展网贷营销宣传活动;不得在线上以歧义性语言开展虚假片面营销宣传活动,误导学生借款行为;学校教职工和学生不得宣传、推荐、代理网贷业务。

  多管齐下:对校园网贷进行约束和引导

  引起校园贷极端事件的核心是什么?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近两年网贷行业发展迅速,相关监管政策迟迟未能出台,导致校园网贷野蛮经营。由于学校校园及学生群体的特殊情况,让名目繁多的校园网贷找到了可乘之机。

  二是部分校园网贷平台存在虚假宣传、风控不严、和无序发展等问题,有些网贷平台甚至变相发放高利贷,或采取编织各类费用陷阱等方式谋取暴利。

  三是部分学生缺乏自控能力与鉴别能力,又未受到相应教育引导,不法分子乘虚而入,通过虚假宣传等手段引诱其盲目消费、过度消费;面对暴力催收等违法行为,部分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不知道如何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通知》的相关条款从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设立负面清单规范校园网贷机构行为、加强对校园网贷机构的监管和业务治理等方面对校园网贷进行约束和引导。

  “校园网贷的整治是一个系统工程,也需要有关部门、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合作和支持,才能还学校一个清净的环境。”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记者 佘振芳)

(责编:陈琳(实习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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