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普通高校填报志愿办法及注意事项
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下达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我们汇编了2016年在吉林省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分科类、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现予以公布。
一、普通高校录取批次设置
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分为6个科类,即文史、理工农医、体育(文)、体育(理)、艺术(文)、艺术(理)。设置9个录取批次:
(一)提前批:军事、公安、武警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专业,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部分专业;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上海海关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教育部直属的高等师范院校;省属院校的免费医学定向、免费师范定向各专业;北京大学等部分院校的非通用语种专业;清华大学等招收国防定向生专业的院校;大连海事大学等高校的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等航海类本科专业;部分院校的飞行技术专业;重点院校体育类专业;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教育部批准的参照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13所高校有关艺术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的部分重点和部属院校艺术类专业。
(二)国家专项计划批(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批):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承担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的本科院校。
(三)特殊类型招生批: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院校。
(四)第一批(A、B段):
第一批A段,文史、理工农医类全国重点院校,“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经吉林省招生委员会批准的普通本科院校的重点专业,西交利物浦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等院校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省属院校师范类专业,普通高校本科艺术类专业。
第一批B段,文史、理工农医类重点大学的定向招生、总装备部预科班、“三侨一台”预科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蒙古语言文字授课和加试蒙古语文考生的专业,部分院校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院校和专业。
(五)地方专项计划批(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批):吉林省所属承担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重点高校。
(六)第二批(A、B段):
第二批A段,文史、理工农医类普通本科院校,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长春科技学院等民办院校(含独立学院)(试点);普通高校体育类本科专业;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本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民办院校(含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二批B段,文史、理工农医类普通本科院校的定向招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蒙古语言文字授课和加试蒙古语文考生的专业,部分院校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及软件工程等专业。
(七)第三批:民办院校(含独立学院)本科(含体育类专业)。
(八)提前专科(高职)批:普通高校(高职)艺术类专科专业,民办院校(含独立学院)艺术类专科专业。
(九)专科(高职)批:普通高校专科(高职)专业(含体育类专业),民办院校(含独立学院)专科(高职)专业(含体育类专业)。
来源: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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