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制度如何引来“金凤凰”
近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将启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每年遴选数百名新近毕业(含应届)的优秀博士,给予每人每两年60万元的经费资助,鼓励和吸引他们进入博士后人才队伍。
自1985年建立以来,博士后制度一直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让博士后工作站更好地“筑巢引凤”、留住人才。
改革后的博士后制度有哪些亮点?如何让博士后留得下、干得好、管得住?
经费充足 解决后顾之忧
“将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从每人每年5万元提高到8万元,鼓励地方和设站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给予配套投入,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博士后创业基金。”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国家投入博士后的专项经费超过12亿元,带动地方和设站单位投入数十亿元。
除了国家层面,各地区、各高校也推出相应举措。今年2月,广东佛山出台政策,给予每名博士后工资外津贴每月2000元、住房补贴每月2000元,出站后留在佛山5年的博士后还将获得最高20万元的安家费。今年3月,山东济宁向新批准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发放资助资金105.6万元。清华大学为博士后配备住房,协助解决博士后配偶及子女的落户、就业、上学等问题。
鼓励创业 强调成果转化
在博士后制度改革中,扶持创新创业是重点内容之一。随着相关举措的实施,博士后们参与研发、做出成果的积极性会增强,这将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根据改革意见,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按规定享受国家关于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激励政策,按规定享受科研成果转化收益。
许多企业也十分渴求博士后人才。广东佛山自1995年启动博士后工作以来,培养的266名博士后覆盖了陶瓷、家电、电子等多个重点行业和领域,为佛山带来直接经济效益30多亿元,59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大多设立在美的、海天、国星光电等大型企业、民营高新企业中。
规范管理 提高培养质量
如何确保博士后的培养质量?人社部专技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管理是确保博士后质量的重要方式,要严格设定入门标准和管理制度。
在清华大学,博士后在站期间如出现考核不合格、在学术上弄虚作假、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等情况,都将予以退站,并不再享受国家对期满出站博士后规定的相关政策。
此外,为提高培养质量,《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还提出“鼓励设站单位围绕博士后研究人员组建科研创新团队”“支持博士后研究人员参与国家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加大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力度”等举措。(记者 柴逸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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