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建立中小学饭菜价格听证制度 菜谱菜价上网公示
央广网沈阳3月2日消息(记者郭威)辽宁省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建立中小学饭菜价格听证制度。倡导有条件的地区学校食堂逐步实现肉蛋米面油等大宗商品统一采购。菜谱、饭价要在学校网站公布,接受家长监督。
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学校食堂要实行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要建立由校领导、后勤部门负责人、校医或保健教师、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工作的卫生安全、财务与质量管理。同时,成立由家长和学生代表参加的膳食管理委员会,具体管理食堂各项工作,并发挥对食堂的检查、监督、评议等职能,建立价格听证制度、满意度测评制度、工作质询制度等,促进学校食堂民主管理。
辽宁省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分管校长、总务主任、工会主席、校医或保健教师、食堂管理人员、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的原料采购、卫生安全、财务收支、饭菜价格等管理。
建立学校食堂物资采购和验收制度,积极提倡食堂主要原材料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定点供应。食堂要严格实施食品卫生检验和食品原料验收制度,落实索证索票、查验记录、购销台账、留样备查等制度,严把食品卫生关和质量关。
积极提倡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行食堂大宗商品统一集中采购制度,如米面油、肉蛋、豆制品、冷冻食品(水产品)、调味品等大宗物品,实行政府或部门集中采购。并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必须百分之百达到量化等级食堂合格标准,力争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B”级以上的水平。
辽宁省教育厅要求挖掘当地饮食资源,开发一批成本合理、科学营养、品种多样的菜谱,并公布执行。推进学校食堂科学营养配餐。
同时,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菜谱、价格等,应在学校网站和当地教育网站公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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