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离部门利益需要点“割肉精神”
教育机构应当有点“割肉”精神,坚决剥离利益纠葛,这是解决问题的前提,也是重塑教育形象、专注于教育本身的开始。
学生购买一套百元左右的校服,竟被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班主任联合吃掉十多元的“回扣”。湖北恩施校服腐败案件,引发社会各界关注。2015年7月以来,新华社记者先后四次赴当地调研发现,小小校服腐败利益链条“不简单”,上有红头文件“开道”、校服企业垄断经营牟利,下有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揩油”。而这腐败利益链条在当地存在十数年。
小小百元校服,给人的感觉却是如此触目惊心,不仅仅是因为腐败链条牵涉面之广,还因为在这条利益链中,公共权力所起到的近乎决定性的作用。许多文章论及此事,都指向“红头文件”,认为文件给出了过多寻租空间。但在笔者看来,这不能算是“文件的漏洞”,而是如记者所言,乃是“红头文件开道”,已经是为寻租“制造空间”了。这充分体现出“红头文件”为部门利益“保驾护航”的特征,是用权力谋取部门利益的典型做法。
中央多次提到,目前的改革已进入“深水期”“攻坚期”,必然要触及许多人的既得利益。“深化改革就是拿刀割自己的肉”。具体到校服、校内食品、用品等的经营许可,其实当地也并非不知道市场化是缩小寻租空间的有效途径和改革方向,但多年来却没有丝毫改变,其核心就在于对部门利益、群体利益的维护。直到此事“闹大了”,当地才“及时地”看到市场化方向,表态将剥离学校的经营行为。可以说,这条存在了十多年的利益链条,已经到了利益各方感觉理所当然的程度,视其为自己的合理收入,自然不愿意主动“割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校的食品、用品的经营,都应该走市场化道路,这是深化改革的必然。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把心思和工作重心都放在教育上,不应对市场主体的经营进行所谓的“资质评定备案”。对校园内相关产品的质量,国家有专门、专业的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如果有质量方面的问题,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教育部门插手,只会越管越乱、越不规范,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忘记了自己的真正职责所在。
认识到市场化的必要性是第一步,但如何进行市场化更为重要。笔者认为,教育部门和学校在市场化的过程中,不应当以“裁判员”自居,评判谁合格谁不合格。既然要“还给市场”,就不要过分强调“监管职能”,而是应当剥离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管,老老实实当好市场经营中的“甲方”。而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监管,主要应当在对系统内部的监管上。与市场另一主体的关系,要简单化为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有特殊要求写入合同进行执行,有问题由专业部门进行监督查处。不要将教育系统作为一个“独立王国”,主管部门在里面不能什么都管完。这是深化改革剥离部门利益的关键,也是解决诸如校服腐败利益链条等问题的核心所在。
与此同时,要加强对学校、教职工纪律意识、法律意识的培养教育。因为即使是在完善的市场体制下运行,也难免会有寻租空间,任何制度都不可能堵塞一切漏洞。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不仅是弥补法律法规所不能尽处的有效措施,也是对教职员工的有效保护。
总之,教育腐败所涉及的内容敏感,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大,而这种“小腐小败”,也极易给学生和社会造成不良示范。教育机构应当有点“割肉”精神,坚决剥离利益纠葛,这是解决问题的前提,也是重塑教育形象、专注于教育本身的开始。
(作者系时评人)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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