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带走孩子1天1夜获刑4年:想体验当父亲的感觉【2】

被告宋某:想和孩子玩一天,再去派出所
给孩子买汉堡,带他们看动画片
事后,警方得知,就在奶奶锁门出去找姐弟俩时,姐弟俩回了趟家,发现家门已锁上,就去找附近上班的妈妈。两边正好错过。
当两个孩子在路边走时,碰上了宋某。宋某将孩子带到自己住的宾馆,到他们被孩子长辈发现,前后大概25小时。以下是宋某的说法:
当天,他看到两个小孩很可爱,就想起了自己的孩子。他有个七八岁的孩子,在重庆前女友那里。他得知两个孩子在找妈妈,就想帮忙一起找。
他带着两个孩子一路游玩,“有说有笑”,孩子和他非常亲近。他心里一热,很想找点当父亲的感觉,就决定留孩子玩一天,第二天再去派出所。
“我把这两个孩子当亲人一样对待,没想要伤害孩子。”
两个孩子饿了,他给孩子买披萨、汉堡和薯条。两个孩子要看动画片,他就在宾馆开了个最好的电脑房。
第二天11点多,姐姐甜甜醒来后哭着要找妈妈,宋某就把孩子带到楼下,正好被贴寻人启事的表舅发现。
庭审时法官问:“你和孩子非亲非故,想要表现父爱,是否合理?为什么不立即报警?”
宋某的回答是:“我就是想和孩子玩一天。”
对于宋某所说的给孩子玩电脑、买汉堡等,家长从孩子口中得到了证实。
公诉方:蒙骗孩子、宾馆老板,涉嫌拐骗
鉴于坦白,建议量刑1到2年
公诉方提供的材料表明,宋某对孩子和房东分别撒了谎。
第一次说谎,是宋某对姐弟俩说,自己是他们父亲的朋友,可以帮忙找妈妈,让姐弟俩对宋某产生了信任。
第二次说谎,是宋某将孩子带回自己租住的宾馆。遇见房东时,他谎称孩子是自己同事的孩子,因为同事晚上要加夜班,所以托他照顾孩子。
法官在庭上问:“你向孩子撒谎、向房东撒谎,如何解释?”
瘦小的宋某沉默很久,无言以对。
“我思子心切,带走了两名小孩,确实没有为对方父母着想……请法官念我想要体会当父亲的感觉,又不懂法,对法律无知,对我轻判。”宋某当庭表示认罪。
公诉机关认为,宋某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应当以拐骗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宋某归案后坦白,建议法院对宋某在有期徒刑1年到2年之间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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