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上书”教育局局长:一封公开信的呼与应【2】
公办学校与民办机构为何脱不了钩?
针对赵先生在公开信中提到的现象,在郑州一所知名初中任教35年的张晓阳(化名)并不否认。
“事实上,造成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严重违规,与国家相关政策相悖的现象,其始作俑者不是社会。”张晓阳告诉记者,国家明确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是不允许招收择校生的,如果因为特殊原因确需择校的话,也不允许收取择校费。但出于多种原因,许多公办名校前些年都以公办民助或民办公助的形式与一些民办机构进行了合作办学,而上述形式是允许收取学杂费的,这便出现了一个监管“盲区”,一些问题也留存至今,给一些“头脑灵活”的人提供了“打擦边球”的机会。
“不少民办公助或公办民助的学校和名校就是近邻,有的甚至是在名校的校舍一角划出一个院子,可谓是‘唇齿相依’,用的也是名校的师资,不知道怎么一‘变通’,就成为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学校了。”张晓阳非常不解地说,“这样,本来公办名校的招生规模为16个班800人或24个班1200人,‘联办’以后,招生规模压缩为4个班200人或8个班400人,其余的呢,成为民办学校考试招收‘择校生’的指标。”
虽然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公办学校与民办机构脱钩,“但在巨大的利益面前,那些得到实惠的单位和个人能够轻而易举地放弃这块蛋糕吗?用‘藕断丝连’来形容他们一点儿也不过分。”张晓阳说。
郑州教育部门回应:民办校不得通过考试招生
记者了解到,赵先生的这封信引起了郑州市教育部门乃至河南省教育厅的关注。
“十分感谢赵先生对郑州教育工作的关注和建议。”郑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日前,省教育厅对于各地民办初中招生专门出了一个规定,郑州市一定会严格照此规定执行。
这位负责人所说的规定,就是5月11日河南省教育厅公布的2015年全省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政策,其中明确要求无论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进行选拔招生。此外,各地应鼓励引导民办学校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招生,不得到异地组织考试选拔,扰乱当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对于联合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占坑班”选拔生源,加重学生课业和经济负担的,要严肃查处。
5月20日,郑州市2015年“小升初”政策也已“揭开面纱”。今年市区初中计划招生1135个班,46所民办初中将招生293个班。公办初中继续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各区教体局和各小学不得向民办学校推荐学生,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民办学校根据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自主录取新生,但不得采取考试方式进行选拔招生。
至于今年的市区民办初中“小升初”招生具体政策,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会在今年6月初专门召开工作会公布并解读。
针对赵先生公开信中提到的公办名校和民办学校的关系问题,记者了解到,河南省教育厅已在2014年1月下发的《河南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治理择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区域、跨片区招生和收费。按照政策规定确需跨区域、跨片区就读的,由省辖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政策和就近入学原则统一协调安排学位。同时,该通知明确规定,禁止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或举办民办学校校中校等方式,按照民办学校的收费政策,向学生收费。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一位专家表示,所有这些,实际上都是在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办学行为,为少数不守规矩的学校招生“上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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