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将聘请绣娘、木匠等民间艺人进职校任教……昨日,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出台《贵州省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创新工作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力图拓宽贵州原生态文化保护发展途径。
今后,每年将由省教育厅从职教专项经费中安排300万元、省民宗委从省级民族教育专项经费中安排200万元,用于重点专业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等。
计划到2020年,在职校设立民族民间文化特色重点专业(学科)30个以上,建立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创新团队30个左右,2015年起每年筛选5个以上专业(学科)、教育团队给予经费支持。重点培养一大批在文化创意设计、民族手工艺品开发等领域具有民族文化素养和技能的劳动者。
据悉,为促进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推动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特色发展,《办法》要求各级职业院校将系统收集民族民间艺术、传统生产工艺和加工技术,吸纳社会专业人士参与共同开发优质教学资源,鼓励学校开发特色课程。
在教师聘用方面,将鼓励歌师、绣娘、银匠、木匠等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聘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担任职业院校兼职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顾问、兼职教授等,通过招考、聘用等途径引进培育一批专业课教师。
支持学校设立合同聘用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指导教师特设岗位,建立高技能教育人才绩效工资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2015年底前,民族自治地方的州、县要制定民族文化传承人到职校兼职的具体支持政策。
此外,民族民间文化传承还将纳入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专业教学评估,学校的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必须反映民族民间文化教育传承的成绩。记者 胡颖
(来源:贵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