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晓鸽)昨天,记者从北京大学获悉,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于近日下发《关于同意〈北京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备案的函》,正式批准《北京大学综合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组织实施。在学校治理结构方面,北大将学术委员会确立为学校“最高学术机构”,并倡导“师生治学”理念。在管理服务方面,将开展院长(系主任)公开选聘试点工作,扩大院系治理自主权。
《方案》全文23000余字,在学校治理结构方面,北大已按照《北大章程》对各类规章制度进行合章性审查,并筹备成立章程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并重组校务委员会;颁布实行新版《北大学术委员会章程》,推进学术委员会改革,确立学术委员会为学校“最高学术机构”,并设立专门工作委员会和独立的办事机构,健全学术治理体系和组织架构。同时,倡导“师生治学”理念,建立委员选举制度和自动更替制度。
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北大探索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学生事务联动机制,研究建立学生学习支持体系。本科生教育坚持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在“本科生素质教育通选课”基础上建设本科生“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继续推广本科基础课程的“大班讲授、小班研讨”模式。
在研究生培养上,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由5个试点学院扩大到25个招生单位;实行部分博士招生的10%弹性计划;加强学术型博士人才的培养和专业硕士应用人才的培养,部分院系已完全取消学术硕士。
在管理服务体制方面,北大将逐步建立以发展为导向配班子、以职责为中心管干部的工作模式,并开展院长(系主任)公开选聘试点工作,扩大院系治理自主权;逐渐探索建立以服务对象(院系)满意度测评、校领导测评和内部测评共同组成的管理服务评估机制。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