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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对刘洪彪论文抄袭作出处理决定

2014年09月12日06:59    来源:光明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重庆大学对刘洪彪论文抄袭作出处理决定

  11日上午,重庆大学就9月10日有关媒体报道的“重庆大学教授论文涉嫌剽窃”一事召开了专题校长办公会进行研究,并作出相关处理决定。

  2013年6月3日,刘洪彪主动向学校详细报告其论文抄袭问题并书面作出深刻检讨,学校在对刘洪彪抄袭论文情况进行仔细调查后,确定抄袭情况属实,并于2013年11月作出了免去其所担任的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副主任职务的处理。

  今年9月10日晚,刘洪彪再次就此事专门作出书面《道歉声明》。

  鉴于《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因为2009年尚未使用“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AMLC)”而发表了严重抄袭的论文,重庆大学要求编辑部作出深刻反思、认真吸取教训。编辑部决定撤销已发表的论文《晚清县级以下基层政权对地方社会的监控》,并在《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上发表撤稿声明;联系相关文献数据收录机构,及时删除该文的电子版;《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不再受理刘洪彪提交的稿件。(记者张国圣 光明网记者李宏)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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