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昌俊
北京、江苏、上海、山东等省市日前相继传来酝酿高考改革的消息。在各省市透露的方案中,都将英语考试作为改革的重点。北京市教委昨日透露,2016年高考英语科目分值从150分下调到100分,学生一年可以考两次试,将最好的一次成绩计入到高考总分中。(10月21日央广新闻)
高考改革自英语科目始,并不令人意外。从舆论来讲,英语科目的存废之争早就出现多年,目前的改革可能只是落下的“第一只靴子”;另一方面,英语作为一种外来语言,很多人对其的好感也不及其他科目。以此而言,高考改革英语先行,并不显得突兀。
在目前的高考制度下,任何科目的变更都关系到学生的升学甚至命运,它的改变,当然需要慎重。讨论这种调整的必要性和科学性,首先也要看其是否契合高考制度改革的趋势。就北京的调整来看,它在降低英语科目分值之外,还增设了听力,并实行一年两考,将最高分计入总成绩。这种变更,显然是对于目前的“一考定终生”有一定的松绑作用。从这个意义上看,它在大方向上符合公众对于高考制度改革的期待。
另一方面,一个好的英语科目改革,必然要承担解放“应试英语”的重担,使其更加顺应语言学习和教学的规律。北京的改革中,一个重要细节是,如果学生在高一的时候就考到了100分,那么高二高三就可以不学英语。这种细微调整,显然是更倾向于对语言学习规律的尊重,顾及到了不同学生在英语科目上的天赋与学习差异,而非强制性的统一教学。
但必须剔除的一个认知误区是,取消听力也好,降低分值或是英语成绩不计入总分也罢,总体而言,它只是代表英语科目在考试体系中的弱化,而非等同于弱化其作为一种语言的重要性。正如有学者所言,调整英语科目,实际上不是不重视英语,而是让学习英语更符合内在的规律。
此前有学者称,国学之所以式微,乃因教育体系中将英语的地位放得过高;更不乏有人将英语上升到民族文化的对立面,这些显然都有悖教育规律和现代文明的发展趋势。某种程度上,英语考试引发争议的核心,并非在于要不要学英语,而是将英语作为一种强制性的学习科目,是否符合语言发展的规律,是否有利于高考的公平性。
因此,关于英语科目在考试体制中的调整,最核心的两个评判标准在于,它是否符合高考制度改革的趋势,是否有利于作为语言的英语在中国的真正发展,而无需添加过多的其他动机。改革层面也不应该传递出英语不再重要的信号,相反,降低考试分值后,要让真正想学英语的孩子能够有更好的条件和空间去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