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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起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追踪:3元补助遭学校企业盘剥

2013年05月25日11:35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青海大通548名学生“营养餐”食物中毒;广西都安400余名小学生喝“营养餐”牛奶腹泻;云南富源某小学给学生供应发霉面包做营养餐……短短一个月内,多地接连曝出学生“营养餐”食物变质、中毒事件。

  从2011年秋季开始,针对中西部贫困地区学生营养不良的情况,中央财政每年拨付160亿元专项资金,3000多万大山沟里的孩子们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然而,接连曝光的“问题餐”引发公众广泛关注和质疑:一边是食物变质,另一方面是营养缩水,“营养餐”究竟营养了谁?

  三块钱营养餐屡打折扣

  《国家营养改善补贴计划实施细则》明确提出,专项资金是孩子们的“吃饭钱”,必须保证每一分都用到孩子身上。但由于被挤占挪用,一些地方营养餐变得“廉价低质”。

  “3块钱全部补给孩子们,食堂就办不下去了。”安徽山区的一名小学校长坦言,“国家拨付的是孩子们的吃饭钱,食堂人工费用、水电燃气等日常开销,都要从学校公用经费和营养补助里挤出来。”

  同时,农村学校食堂条件简陋,使营养餐的卫生质量也大打折扣。2011年,皖南第一希望小学多名学生被变质米饭“毒倒”,教育部门调查发现,学校食堂连冰箱和基本的消毒设施都没有,“只能拿开水烫烫”。

  除了学校要“从牙缝里省出食堂开销”,企业又在3块钱上“宰了一刀”。

  “越是偏远的学校配餐质量越差。”一名配送企业负责人承认,企业不能贴钱配送,除了补偿运输、市场流通等成本,还需维持一定的利润,企业只能把配餐质量、分量一降再降。

  2012年,广西百色市那坡县部分学校被曝3元营养补助被供货商套利1元。经调查核实,3块钱中,供应商的利润占0.25元,物流配送费用占0.7元至0.8元,真正吃到学生嘴里只有2元左右的食物。

  安徽省社科院研究员王开玉分析,如果没有地方财政补贴配套,学校、企业都会想方设法从3块钱中“挤压”出食堂经费、加工运输费用,孩子们食品的质量、分量也就难以保证。“中央‘买米’,地方‘造锅’,要让3块钱都用到孩子身上,地方政府必须投入配套资金。”王开玉建议,地方财政应该投入配套资金改善食堂条件、保证运营费用和人员工资;或是承担配送成本,按照企业的配餐质量给予企业适度利润,这样才能保证营养餐真正保质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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