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24日电 (熊旭)昨日,本网发布《教育部称已关注非京籍考生成美国公民后可在北京高考》消息后,教育部国际司回复称,外籍学生参加我国高考,都必须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
据悉,自2007年起,“跨国高考移民”现象开始出现,呈扩展之势,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这些“跨国高考移民”通过各种途径获得外国人身份,持外国护照参加国内高校的外国留学生考试(考核),从而达到避开国内高考,进入我国高等学校学习的目的。“跨国高考移民”破坏了高等教育的公平性,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教育部国际司透露,为规范“跨国高考移民”现象,教育部在2009年11月专门制定并颁布了《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外来[2009]8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2010年起,中国大陆(内地)、港澳台地区居民合法移民外国后,如申请参加我高校组织的外国留学生本专科招生考试(考核),或参加我国高考,都必须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
为此,之前有关媒体提到的因户籍限制,当初是受尽歧视的随迁子女无法在京参加高考,但加入美国国籍后,不仅可以在京高考,还能加10分的相关报道,这一信息并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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