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活着的孤儿找一条“回家”的路--教育--人民网
人民网>>教育

为活着的孤儿找一条“回家”的路

邓海建

2013年01月08日08:48    来源:新闻晨报    手机看新闻

邓海建

河南兰考的一场大火,致7名孤儿罹难。民政部日前下发通知,通知指出,各级民政部门要吸取河南兰考“1·4”火灾事件教训,全面排查收留孤儿的个人和民办机构。对于符合收养条件的个人,应当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对于借收留孤儿募捐牟利或操纵孤儿从事违法活动的,要依法予以打击。

这场大火,不知会逆转多少孩子的命运。要不是这场大火,收养孤儿的袁厉害足以“感动中国”。一个摆小摊的妇女,25年收养超过100个孩子,想想就是件令人叹为观止的事。据说在当地,“不仅老百姓把捡来的弃婴送到袁厉害家中,医院发现弃婴也送到袁厉害家,最后甚至发展到110捡到孩子,也送到袁厉害家”。

也正是基于这个无可回避的事实,兰考方面从最初认定涉事者为“非法收养”,到话锋一转为“私自收养”,直至公开承认事件的发生与有关部门监管不力、疏于管理有直接关系,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实,就算能“感动中国”的袁厉害,也不足以“收养中国”。孩子多了,问题自然就来了。即便不是这次大火,缺衣少粮的民间集中收养也早已险象环生。

还原真相,是为避免重蹈覆辙。兰考大火揭开了中国民间收养乱象的冰山一角:善意与钻营的真伪、私利与公权的较量、自律与他律的边界……亟待梳理和整饬的,还有很多层面。罹难或者幸存的孤儿,和那些困在黑校车中绝望消逝的身影、在垃圾箱中抱团取暖而亡的面容,又不禁让人联想起美国纽敦镇纪念枪击惨案死难儿童活动时,流传开来的一句话,“这个世界会依据一个国家如何对待儿童,而对它作出评判”。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政部的排查通知也算亡羊补牢,或者是改善整个中国孤儿境遇的制度开篇。

一些数字与现实不容淡忘:据2010年民政部数据统计,全国孤儿数量已达到70万人,这个数据还在不断增加。 《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称,中国每年大约有10万名儿童被遗弃。能进福利院收养的,只是很小一部分。正如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儿童福利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高玉荣所言,大部分的孩子仍然散落在社会上,由亲属、爱心家庭、爱心机构、爱心人士等收养。

从当初指责袁厉害 “非法收养”到眼下整治“非法收养”,可能我们还没能正视一个核心问题:类似袁厉害这样的爱心人士,走“合法收养”的途径究竟有多难?所谓合法收养途径,需由民政等部门主导认定,程序极为严格,对于来历不明的弃婴或流浪孤儿来说,几乎很难获得“合法认证”的可能。更重要的是,“非法收养”不过就和“黑幼儿园”一个意思——正是地方权力救济的缺位,才纵容并默许了违规行为的“存在即合理”。

在“合法收养”壁垒森严又僧多粥少的语境下,痛批 “非法收养”,未免有冷血之嫌。正如“宝贝回家”慈善基金法律顾问张志伟认为,政府部门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的不尽人意,收养程序的繁琐,收养过程的费时耗力等不便因素,导致了合法收养举步维艰。

眼下而言,面对兰考大火,公权部门“举一”更需“反三”。排查隐患、整治乱象固然重要,更要紧的还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有必要明确以福利院为主体的公共收养责任,不能任由民间收养代偿权力义务,更不能由所谓“爱心妈妈”扛起所有中国孤儿的未来,穷尽一切努力之后,再来清理民间乱象;二是在我国 “不孕不育率已经攀升到12%、接近欧美发达国家水平”的现实之下,完善民间家庭收养的便捷程序,尽量让每个孤儿都能有个温暖的家,而不是将所有孤儿集结在一些“大家庭”里成长。

再孤单的孩子,也是这个国家的孩子。与其任其苟活在草根慈善的风雨飘摇中,不如庇护在制度完备的儿童福利体系之下。助他们“回家”,我们责无旁贷。

(作者为资深评论人士)

(责任编辑:杨玉君(实习)、林露)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