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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遭同学刀扎致死 行凶者被收容教养两年半

受害方家长索赔49万余元另外两名学生或被追责

因口角发生肢体冲突,13岁的初中生小刚(化名)用弹簧刀扎中了女同学小红(化名)的大腿动脉,致对方失血过多死亡。法官随后宣布休庭,并称庭后会立即通知石某、胡某参与本案,下次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2012年12月13日07:47    来源:京华时报    手机看新闻

  因口角发生肢体冲突,13岁的初中生小刚(化名)用弹簧刀扎中了女同学小红(化名)的大腿动脉,致对方失血过多死亡。小刚随后被警方收容教养两年半,小红的父母起诉向其索赔49万余元。昨天,延庆法院永宁法庭开庭审理此案。

  ■回放

  男生借来刀行凶酿命案

  昨天,法官当庭宣读了公安机关的调查笔录。2011年6月11日,小刚和同学胡某在学校操场,小刚和小红发生矛盾,进行厮打,被老师和同学当场拉开。之后,小刚和胡某找到石某借刀,胡某把石某的刀交给了小刚。小刚又去操场上找到小红,用刀将小红的腿部扎伤。小红经抢救无效死亡。

  小红的父母是延庆农民。在起诉书中,他们要求小刚的父母赔偿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赡养费等共计49万余元。

  ■庭审

  法庭上,小刚的父母说,小红将小刚的嘴打伤,小刚的同学找来一把小刀,小红往前一上,刀就扎在小红大腿上。他们不同意赔偿,称小红父母索赔的丧葬费、赔偿金等相关费用,学校已经进行赔付,“学校说一共赔偿了56万元”。

  对此,小红的父母认可收到了学校的赔偿。

  小红父母请的代理律师认为,胡某和石某对此事也应承担责任。首先,石某携带管制刀具本身是违法行为,对社会具有危害性。胡某向其借刀时,他没问目的就将刀具借给胡某,对小红的死亡具有过失。胡某经历了整个事发过程,在第一次小刚和小红推搡时,胡某就在场,他没有阻止,且明知借刀用来干什么,还去借刀,事后还帮小刚藏刀具,可以说他参与了共同伤害小红的事情。

  承办法官询问原告方,是否追加胡某、石某为本案共同被告。小红父母表示要求追加。

  法官随后宣布休庭,并称庭后会立即通知石某、胡某参与本案,下次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追访

  丧女家长表示坚持索赔

  昨天,小红的父亲张先生在接受采访时情绪激动。他说,自己还有三个儿子,两个当兵、一个工作,小红在家里最小,也是他们唯一的女儿。“儿子们都在外,本来还指望女儿陪伴我们老两口,没想到15岁就让人害了。”

  张先生说,女儿成绩一般,但跑得快,长跑在延庆拿过第一。“孩子住校,每周末回家,到家就打扫卫生,给我们做饭吃。”

  事发前,小红因为跑步伤了腿,转到香营中学二年级借读3个月。

  对于事件起因,警方宣读的对学生的谈话笔录显示,当时小刚叫了小红的外号,小红上去打了小刚一拳。张先生则说,据他了解,是因为小刚抢了小红侄子的3元钱,小红侄子去找小红告状,小红于是去找小刚,让他还钱,双方因此产生争执。

  张先生说,他是在事发之后约两个小时才接到通知。“我们到时,急救车也就刚进门,说是没车。学校也没有进行其他抢救。那时孩子早就已经没了。”张先生说,他们到现在都不能接受女儿已经死去的事实。“孩子妈妈差点没哭死,我过了很久才敢告诉三个儿子,他们要是早知道,非得和凶手玩命。”

  张先生介绍,事发后,小刚的父母曾去过他家探望,“他们拿了一个西瓜,哭哭啼啼,说他们的儿子还小。我把他们轰出去了。我姑娘死了,他们还哭哭啼啼来诉苦。”他认为,学校的赔偿并不代表小刚家里不用赔偿。(记者裴晓兰)

(责任编辑:熊旭、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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