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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發《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指南》 含18項關鍵指標

2022年01月10日14:53 | 來源:人民網-教育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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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月10日電 (記者李依環)記者今天從教育部獲悉,近日,教育部印發了《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指南》(下稱《評價指南》),以進一步健全立德樹人落實機制,引領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辦學質量。

記者了解到,《評價指南》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根本標准,堅持以學生全面培養全面發展為核心,聚焦學校辦學質量,構建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體系。評價內容主要包括辦學方向、課程教學、教師發展、學校管理、學生發展等5個方面,共18項關鍵指標和48個考查要點。

在辦學方向方面,包括加強黨建工作、堅持德育為先等2項關鍵指標﹔在課程教學方面,包括落實課程方案、規范教學實施、優化教學方式、加強學生發展指導、完善綜合素質評價等5項關鍵指標﹔在教師發展方面,包括加強師德師風建設、重視教師專業成長、健全教師激勵機制等3項關鍵指標﹔在學校管理方面,包括完善學校內部治理、規范招生辦學行為、加強校園文化建設等3項關鍵指標﹔在學生發展方面,包括品德發展、學業發展、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勞動實踐等5項關鍵指標。

《評價指南》要求,在實施工作中要注重優化評價方式方法,不斷提高評價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有效性。堅持結果評價與增值評價相結合,既要關注學校辦學質量實際水平,又要關注學校在辦學質量上發展提高的程度﹔堅持綜合評價與特色評價相結合,既要關注學校全面育人整體成效和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情況,又要關注學校特色發展和學生個性發展情況﹔堅持外部評價與自我評價相結合,既要完善外部評價工作體系,又要引導學校積極開展常態化自我評價,激發內生辦學活力﹔堅持線上評價與線下評價相結合,既要構建網絡信息平台及數據庫,又要採取實地調查、觀察、訪談等線下方式。

《評價指南》明確,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實行學校自評、縣級審核、市級全面評價、省級統籌評價和國家抽查監測,並強調要不斷完善評價結果運用機制,充分發揮評價結果對學校改進教育教學工作、全面提高辦學質量的引領和促進作用,將評價結果作為對學校獎懲、政策支持、資源配置和考核校長的重要依據,作為地方各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的重要內容。同時,要求各地結合實際制定評價實施方案,建立政府教育督導部門牽頭、多方參與的評價組織實施機制,確保評價有效實施。

對於相關組織保障工作,《評價指南》規定,各地要高度重視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工作,要將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工作納入本地深化教育評價改革重要內容,結合本地實際制定評價實施方案,建立政府教育督導部門牽頭、多方參與的評價組織實施機制,確保評價工作有效實施,促進不斷提高普通高中辦學質量。此外,《評價指南》還從強化評價保障、營造良好氛圍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責編:李依環、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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