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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氣炎熱難擋考研熱情 火熱背后藏問題【3】

2017年08月15日08:33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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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考動力】天氣炎熱難擋考研熱情 火熱背后藏問題

  專家剖析考研培訓市場亂象根源

  對話動機

  考研培訓由來已久,如今已經成為一個頗具規模的產業,但其中也出現了亂象。日益增長的考研培訓市場、形形色色的考研培訓機構如何規范發展?《法制日報》記者就此與業內專家展開了對話。

  對話人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  邱寶昌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   熊丙奇

  《法制日報》記者       杜 曉

  《法制日報》實習生      馮一帆

  記者:當前考研培訓機構存在的一些問題是否觸犯相關法律法規?

  邱寶昌:諸如承諾無法兌現、偽造考研率、進行虛假宣傳等問題確實觸及到法律紅線。修訂后的廣告法第一章總則裡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尤其針對培訓教育類機構的廣告宣傳,修訂后的廣告法第二十四條進行了明確而詳盡的規定: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一)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歷或者合格証書,或者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証性承諾﹔(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關考試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人員參與教育、培訓﹔(三)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証明。因此,存在上述三類問題或者類似承諾保過率、考研率問題的考研輔導機構都可能涉嫌違反廣告法。

  記者:一些考研培訓機構進行虛假宣傳或者無法兌現承諾,此類問題緣何一直存在?

  熊丙奇:一些考研培訓機構違規經營,侵犯學生合法權益,也讓考研培訓亂象叢生。考研培訓班的問題,本質是教育培訓機構的問題,和其他補課班一樣,存在虛假宣傳、保過等不實承諾等問題。其原因在於,教育機構監管不力,雖然屢有報道,但查處很少。與此同時,這種情況也與一些學生盲目與功利選擇有關,有的考生希望獲得保過承諾,而且想走潛規則,於是有的培訓機構就採取違規手段迎合。其實,任何培訓機構的保過承諾都是不靠譜的,而參加培訓者也不要指望什麼保過。

  記者:對於當前考研培訓機構存在的問題,考生從法律層面應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邱寶昌:一方面,針對上課場所潛在安全隱患、教育質量差和價格昂貴,即性價比低的問題,要依據在報班前買賣雙方達成的約定來衡量,如果事實與承諾不符構成違約行為,那麼就可以根據民法通則及當事人雙方簽約條款中的規定要求違約賠償,或者解除合同﹔另一方面,如果前后價格不一致,教學質量與承諾不符也會涉嫌虛假宣傳,構成欺詐行為,也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相關內容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記者:考生在選擇考研培訓機構時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邱寶昌:如今考生維權成本較高,投訴也需要佔用寶貴的復習時間。因此,考生在報班前擦亮雙眼不上當最重要。一方面,考生自身應具備基本的消費者維權防范意識,了解諸如可以撥打12315進行投訴等維權渠道﹔另一方面,考生在報考培訓班前一定要考慮周全,做足准備,不輕信商家的承諾與宣傳,在聽講座和查找相關考研機構信息時遵守“兼聽則明、偏信則暗”的原則,多關注一些對於該機構的負面傳聞或者差評,從而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上當受騙,作出正確選擇。

  記者:考研培訓年年火熱,未來正確的發展方向是什麼?

  熊丙奇:考研熱會帶動培訓熱,這和基礎教育的補課熱是一個道理。考研輔導的走向,取決於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如果還主要按考研科目分數錄取,那輔導就會是應試方向。在這種情況下,規范考研培訓,一方面靠加強監管,另一方面靠學生的理性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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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鄭而進(實習生)、申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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