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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玩的搖搖車是不是"三無"產品?歡樂背后隱患多【2】

2017年02月16日12:12 | 來源: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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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娃娃玩的搖搖車是不是"三無"產品?歡樂背后隱患多

背后的隱患

沒有統一生產標准 廠家各自摸索生產

讓小朋友開心、家長們擔心的搖搖車又是從何而來呢?

一家連鎖超市的店員說,門口的搖搖車是超市公司統一安放的,“搖搖車跟超市公司合作,但不是每個超市門口都有。”另一家零售店老板告訴記者,自己的搖搖車是在荷花池市場買來的,在網上也能輕易買到。

記者隨后在某購物網站上搜索“搖搖車”,發現售賣搖搖車的商家不在少數,價格從四五百元到上千元不等。不同商家都在網站上宣稱產品質量過關,有的出示組織機構代碼証,有的聲稱通過“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証”,即3C認証,而有的商家則幾乎沒有出示任何產品合格証。

記者通過網聊平台聯系上了一月銷量為354台的搖搖車直營商家。該商家出示了“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証証書”的圖片,記者看到認証的產品名稱顯示為“電容起動異步電動機”,並非搖搖車。該商家一再表示,“搖搖車沒有3C認証,3C認証只是其中電機部分的”。

在成都荷花池市場,多位商家也表示,隻有搖搖車的電機可以保修一年。一位操外地口音的商家甚至表示,他們可以從浙江的不同工廠訂購塑料外殼和電機,然后自行組裝。

據搖搖車生產商重慶智酷游樂公司的負責人潘先生介紹,目前隻有搖搖車的電機是有國家認証的,而搖搖車本身沒有國家認証標准,也沒有統一生產標准,一般搖搖車的廠家都是自己生產自己的,是否安裝電子顯示屏、安全帶,都由廠家自行把握,隻要最后可以運轉就行。同時,潘先生還表示,擺設搖搖車攤點並不需要到工商等部門辦理任何許可証件,“擺在路上,除了城管可能要管以外,其他都沒人管”。

這一說法,也得到了某購物網站多位商家的証實。更有商家明確表示,一旦搖搖車出現任何安全事故,他們概不負責。

深層的隱患

監管存空白 搖搖車竟是“三不管”?

沒有統一生產標准,安全無法得到充分保障。滿大街的搖搖車等小型兒童游樂設施,到底該由誰監管?

記者從工商部門獲悉,如果在超市或者藥店門口擺放兒童搖搖車,嚴格意義上屬於超范圍經營。但一般情況下,對社會危害性不大,輕微違法行為,都是以行政指導、教育整改為主。如果將兒童搖搖車歸類為游樂設施的話,根據《企業登記前置許可目錄》則由質監部門監管。

然而,省質監局工作人員介紹,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搖搖車高度不到2米,運行速度不超過每秒2米,不是大型游樂設施,不屬於質監部門監管。那麼,不是特種設備的搖搖車究竟屬於電子玩具,還是兒童游樂設施?目前尚無定論,所以對其監管也存在著界限模糊的問題。

實際上,搖搖車傷人的案例並非沒有。記者查詢媒體報道發現,近年來,國內發生過多起搖搖車事故。

那麼兒童乘坐搖搖車受傷后又該如何維權呢?四川高揚律師事務所陳龍吟律師認為,一旦因搖搖車出現問題而導致意外事故,受害人可以通過法律程序向經營單位或個人追究責任。對商家來講,隻要從搖搖車的經營中獲利,就應承擔相應法律賠償責任。同時,如果証明產品質量本身存在問題,那麼除了經營商家,還可以向生產廠家要求賠償。

針對這一問題,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博士蔡斐建議,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或地方安全生產部門可制定相關的產品標准。“如果沒有標准,一旦出現安全事故,消費者維權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但蔡斐認為,雖然每個產品都設立行業准入標准,可能會阻礙產品的市場培育,但一些涉及人身安全的產品,建議還是要明確設定產品質量和安全標准,或者設立后置程序,強制規定兒童設施經營者,必須負責檢查和維護設備的安全。(記者 袁婧 張庭銘)

編后

願笑聲背后不再有隱憂

在給孩子們帶來歡笑聲的搖搖車背后,無疑存在著諸多質量和安全隱患:“三無”產品多、質量參差不齊、超范圍經營等,而其中最大的隱憂,莫過於相關產品標准和法規的缺失。

根據相關規定,搖搖車並不符合特種設備的相關標准要求,同時是否屬於電子玩具也無定論,尚無法在監管產品目錄中為其“對號入座”。產品標准的缺失,致使相關監管部門無法對其採取有效的監管措施和進行質量檢驗。

雖然標准制定確實存在一個時機問題,如果在產業尚處於起步階段就進行標准規范的話,將限制產品的整體發展和創新,但產品標准也應盡快跟上產業發展步伐,擔當起產品裁判的角色。就當前搖搖車行業來說,解決產品標准缺失已經成為一個迫在眉睫的現實問題,如果任由產品標准缺失,不僅影響行業形象,阻礙行業長遠健康發展,對消費者權益也是一種傷害。

因此,建議國家相關部門盡快制定和出台專門針對搖搖車等小型娛樂設施的相關標准,進一步明確各監管部門的職能職責,使有關職能部門在執法過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仁予)

(責編:唐佳(實習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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