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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國家首批“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建設高校,由教育部與交通運輸部、國土資源部、陝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為公認公路交通領域人才培養與科學研究綜合實力最強高校。是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高校、國家首批“卓越工程師”培養高校,后備警官(國防生)選拔培訓基地,具有藝術特長生、自主選拔、高水平運動員、保送生招生資格。學校以工為主、理工結合,文經管法等多學科協調發展,是一所以培養公路交通、國土資源與環境、城鄉建設專業人才為辦學特色的高水平大學。
為了選拔具有創新精神和創新潛質的優秀人才,進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積極探索人才選拔的綜合評價模式,促進高水平大學建設,長安大學2013年繼續面向全國進行自主選拔招生。
一、選拔要求與條件
具有明顯創新潛質,對長安大學的某個學科或專業有濃厚興趣,具有與專業發展相關的學科特長或發展潛質,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
1.高中階段參加各類奧林匹克競賽、學科競賽、專項競賽獲得省級以上(含省級)一二三等獎的學生;
2.作為第一完成人獲得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獲得國家級專業等級証書且經我校認定;作為第一作者或獨立在公開刊物發表具有一定價值的研究論文或文章的學生;
3.參加《課堂內外》雜志社舉辦的“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高中組)”和“全國中學生英語閱讀競賽”特等獎、一等獎獲獎者;《高校招生》雜志社舉辦的“全國創新英語大賽”特等獎、一等獎獲獎者;參加公認的全國性其他比賽獲同等獎項的學生;
4.長安大學優秀生源基地中學推薦的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計劃
長安大學2013年擬招生300名以內。
三、報名與審核
自薦:確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學生可通過網上報名、下載填報申請表和推薦表,畢業學校蓋章同意,提供完整自薦材料;
校薦:長安大學優秀生源基地中學,每校可推薦5名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
自薦和校薦經資格審核小組審核合格的考生可參加自主選拔測試。
1.網上報名:網報時間為2012年12月28日∼2013年1月28日。登錄長安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通過網上報名系統網報。逾期關閉網上報名。(網址:http://125.76.215.86//reg.asp)
2.下載申請表、推薦表,認真填寫。
郵寄材料要求:考生按照目錄順序裝訂以下材料:
①《長安大學2013年自主選拔招生報名表》(下載填寫)
②高中階段期末考試成績單(蓋中學教務部門章)。
③相關獲獎証書復印件、發明設計的實物照片。
④個人自薦信(下載制式表手寫,不少於1000字,綜合陳述個人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成果、學科興趣、進入高校后的設想和努力方向)。以上材料須於2013年1月30日前用特快專遞寄到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請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樣),以當地郵戳為准,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請自留備份。
3..審核:學校成立資格審查小組對網上報名信息、上傳照片、郵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考生具備參加我校自主選拔考試資格。請考生2013年2月26日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審核結果,審核通過后可打印網上報名表。
四、考核方式
1.面試選拔:學科特長與創新潛能特別突出(有能証明其特殊才能的充分材料)且申請面試選拔的考生,學校成立專家組對其材料進行審核,並對入圍的學生進行面試選拔。
2.筆試選拔:筆試選拔學生參加《學科基礎》測試和《創新潛能與學科特長》測試。
《學科基礎》測試試科目:數學+物理(理工類);閱讀+寫作(文史類)。
《創新潛能與學科特長》測試著重考查學生分析問題與創造性解決問題的能力和綜合素質。
面試選拔合格或筆試選拔合格的考生同等享有長安大學自主選拔招生合格資格。
3.現場確認與考試時間:
現場確認時間:2013年3月2日(早8:00至晚7:00);
筆試選拔時間:2013年3月3日(早8:30至下午5:00);
面試選拔時間:2013年3月2日(下午3:00 至下午5:00)。
面試選拔結果當天統一發布,未合格考生還可再次申請參加筆試選拔。
4.測試結果請關注招辦網站最新公告。
五、錄取原則
1.堅持“公開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原則。
2.自主選拔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錄取線下20分(但不低於一本控制線),專業服從調劑,政審體檢合格,即符合我校錄取條件。
3.專業志願可在2013年各省實際投放的一本批次招生專業計劃范圍內選擇本次自主選拔方案公布的專業填報。所報專業不得前后重復,我校按照高考成績加20分原則結合考生志願順序安排專業,不能滿足專業志願的,優先向同一大類專業調劑。
六、監督機制
1.學校選拔工作在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校監察部門參與招生全過程。
2.自主選拔合格考生名單,將報教育部、各生源所在省級招辦、畢業中學公示,我校招生信息網同步公示。
3.接受社會監督。凡發現有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的個人和考生,按照國家有關招生考試的法規政策嚴肅處理。
七、注意事項
1.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應注意生源地高考志願表的設置,高考志願表中設有自主招生特殊批次志願填報欄的,考生應在自主招生批次填報志願。
2.合格考生應在取得高考成績單和網上填報志願后第一時間傳真或快遞高考志願表和成績單復印件至長安大學招生辦(注明自主選拔、聯系電話,復印在同一張紙上),以確認錄取資格,並在第一時間登錄長安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報名系統填寫本人高考成績和高考位次,未辦理者按本人自願放棄處理(截止時間:2013年7月5日)。
3.考生持《長安大學2013年自主招生網上報名表》(網上審核通過后可在線打印)、二代身份原件參加現場報名確認,同時須出示本人各類証書原件和能展示個人專業特長的實物資料。(注:戶口本和臨時身份証不作為現場確認和考試的証件)。
4.推薦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原則,申請和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取消被推薦學生的認定資格和該生所在中學連續三年推薦資格。已經錄取或取得學籍的,學校取消其錄取資格和學籍。
5.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錄取工作或提供錄取中介服務。
6.簡章內容由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辦法:
通信地址:西安市南二環路中段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710064
電話:029-82334104 82334813
傳真:029-82334099
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125.76.215.86
監督投訴電話:029-82334043
溫馨提示:
1.網上報名前須准備好考生數碼証件照片(白底為宜、小於100K)。
2.外地考生提前做好出行交通和住宿預訂。
3.經常關注網上報名系統和招生網相關信息。
點擊下載:
長安大學2013年自主選拔招生申請表
長安大學特類招生報考實用手冊.doc
長安大學2013年自主選拔招生專業 | |
類 別 |
專 業 |
公路交通類 |
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公路工程) |
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橋梁工程) | |
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岩土與隧道) | |
交通工程(城市軌道交通) | |
交通工程(機場工程與總體設計) | |
工程管理(公路工程管理) | |
交通運輸(交通運輸管理) | |
自動化(交通信息與控制) | |
自動化(軌道交通)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交通信息工程) | |
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道路與機場工程材料) | |
工程力學 | |
汽車機械類 |
車輛工程 |
交通運輸(汽車運用工程) | |
機械工程(工程機械) |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
資源環境類 |
地質工程(工程地質) |
地質工程(岩土工程) | |
測繪工程 | |
遙感科學與技術 | |
地質學 | |
資源勘查工程(固體礦產) | |
資源勘查工程(石油與天然氣) | |
礦物加工工程 | |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
地下水科學與工程 | |
信息電子類 |
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
電子信息工程 | |
通信工程 | |
土木建筑類 |
土木工程 |
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管理) | |
工程造價 | |
建筑學 | |
城鄉規劃 | |
經濟學類 |
會計學 |
財務管理 | |
人文社科類 |
行政管理 |
公共事業管理 | |
法學 | |
漢語言文學 | |
新聞學 | |
廣告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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