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名单如何认定?教育部:不作大进大出的调整
人民网北京2月14日电 (记者孙竞、郝孟佳)今天上午,教育部召开新闻通气会,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公布,新增7所高校。
第二轮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是如何认定的?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用介绍,根据首轮监测数据和成效评价,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总体稳定,优化调整”的原则,以需求为导向、以学科为基础、以比选为手段,确定了新一轮建设高校及学科范围。
一是不作大进大出的调整。首轮“双一流”建设整体布局已形成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基本体系,保持建设范围的总体稳定,有利于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保持定力、持续投入、汇聚力量、沉淀成果,持续发挥支撑一流大学体系建设、引领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是需求引导下的布局调整。“双一流”建设在国家重点急需的领域和方向上,在服务国家科技自强方面仍有补强空间。第二轮建设以“十四五”期间国家战略急需领域作为指引调整建设学科的指南,对拟建设学科的匹配度、水平和发展质量等进行综合考查,尤其是加大基础学科、理工农医和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布局。
三是鼓励建设高校主动对接需求、优化学科建设口径。允许个别建设学科所属建设高校根据自身特色优势、目标定位,以及服务国家、行业和地方发展需求情况提出申请,经专家委员会审议咨询、三部委报国务院批准后作出调整。调整后,原学科不再列入建设名单。
谈到新增建设学科认定程序和条件,洪大用表示,与首轮建设范围认定的程序相同,“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讨论确定建设学科进入的条件后,以认定方式对第二轮建设范围提出了咨询建议。
本次认定中,新增建设学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切合急需。学科方向需要与“十四五”期间国家战略急需领域有较为精准的匹配度。二是水平出色。对应领域的一级学科在内涵建设、特色发展、贡献水平等各方面表现均应比同类显著,突出建优促强。三是整体达标。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门槛之上,学科认定多维度设置条件,不与各种大学排名、论文指标等挂钩。根据专家委员会咨询建议,三部委研究后报国务院批准,公布了第二轮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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