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欠账”该如何补
7月19日,北京市正式启动暑期托管服务。学校开展托管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辅导学生完成暑假作业、阅读和锻炼身体等。多位司法人员及法学专家表示,法治教育亟须从青少年抓起,通过培养提升法治意识,让青少年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学校暑期托管班不组织补课、不讲新课,恰可以对学生开展法治教育,补上法治教育这堂课。(《法治日报》7月26日)
青少年正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也是规则意识生成、巩固和强化的黄金时段。《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作出规定,对未成年人应当开展预防犯罪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借举办暑期托管班这股“东风”,强化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算是一个不错的办法。不过,托管班毕竟只有区区十几天、二十几天,并且不是所有学生都参加,因此,开展法治教育,依然功在日常。
在现实中,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还有不少阙如:师资力量欠缺,许多学校没有专职“道德与法治”课的教师,多为学科任课教师兼任;重视程度不够,很多学校虽然设置了“道德与法治”这门课,却存在被其他“重要”科目占用的现象;讲授技巧偏弱,一些老师讲道德多,讲法律少;教材是什么,讲授就是什么,缺乏生动活泼的经典案例,对学生缺乏吸引力。暑期托管班固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被“占用”的问题,利用这个时期把欠下的法治教育“账”补回来,但并不能解决师资力量、专业素养等方面的“先天不足”。
强化法治教育,对于主管职能部门,一方面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监督引导,及时纠正各种“占用”法治教育时间的不良倾向;对于育人主阵地的学校,需要有的放矢,加强队伍建设,培育引进法治专业背景的师资力量。另一方面,各类主体也应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结合自身实际,探索新鲜的教育路径。
比如,把法治教育嵌入其他课程,设置互动性质的法治游戏,排练法治情景剧,组织模拟法庭等,于无形间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树立“不为所有、但为所用”的人才理念,多邀请校外司法工作者、律师、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授课,让专业人士发挥更积极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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