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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二小单方结论权威性存疑 欺凌行为该由谁认定

杜晓
2016年12月14日07:34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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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关村二小单方结论权威性存疑 欺凌行为该由谁认定

  中关村二小事件官方结论出炉学校单方结论权威性存疑

  校园欺凌行为该由谁认定

  □ 本报记者   杜晓

  □ 本报实习生 韩婕

  12月13日,北京中关村二小正式发布《关于“学生受伤害事件”的处理进展情况》,其中说明,经学校多方调查、了解,当事学生属于正常的同学关系,课上、课下互动交往正常,有互相起外号现象,但没有明显的矛盾冲突。我们认为,上述偶发事件尚不足以认定已经构成校园“欺凌”或“暴力”。

  中关村二小校园事件自曝光以来,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尽管中关村二小在其说明中否认此事涉及校园欺凌,但此事仍然引发社会关于如何治理校园欺凌的讨论。

  如何处理校园欺凌

  这一事件缘起于一名自称是北京中关村二小的学生家长在网络发帖。这名家长发帖称,自己的孩子长期遭到同班同学的“霸凌”,被同学用“厕所垃圾筐扣头”。

  据媒体报道,北京市海淀区教委对于这一事件也曾表示,近期,中关村第二小学发生学生受伤害事件,给当事学生及家长造成了伤害,对此感同身受,深表痛心。

  海淀区教委还表示,将从一切为了孩子身心健康出发的角度,高度重视,依法依规,积极指导,妥善做好当事孩子的心理疏导和全体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中关村二小在其发布的《关于“学生受伤害事件”的处理进展情况》中,对“事件发生的基本经过”和“事件发生后学校所做的工作”都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描述。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究竟是不是欺凌、谁来认定欺凌、是不是校方认为不是欺凌就不是欺凌?这些是处理校园欺凌事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很多校园欺凌事件没有得到严肃处理,愈演愈烈,就是因为一些学校将校园欺凌行为当作“恶作剧”“玩笑”加以轻描淡写。受欺凌学生及其家长处于相对弱势,很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结果是被欺凌者往往只有忍气吞声,而欺凌者则被纵容。

  “学校自己做的调查缺少第三方,可信度有待提高。因为学校与当事人是直接相关的,这一事件又和学校的声誉相关。”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究竟是不是校园欺凌,要看在客观上对受害人造成了怎样的影响。

  “这是国际上通行的鉴别校园欺凌的方法。”储朝晖说。

  熊丙奇认为,调查、处理校园欺凌行为,在校园内也必须有合法的程序,不能由学校行政部门主导调查。由于学校也是利益相关方,事关学校声誉,因此,由学校行政处理,事情很可能被淡化,甚至不了了之。对于涉嫌校园欺凌这类行为的调查、处理,应该由学校学生事务中心进行,学生事务中心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社会人士代表(社区代表和人大代表)共同组成的调查委员会,进行独立调查,并在调查中举行听证会,听取当事学生的陈述。最后,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罚,并告知学生。学生如果不服处罚,可提出申诉,学生事务中心再成立申诉委员会进一步启动调查,根据新的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总体来看,学校单方面结论还不够充分,需要有一个第三方结论才更准确一些。”储朝晖说。

  法治教育化解欺凌

  在中关村二小校园事件发生后,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钧在其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条相关信息称,“我中心事前已发高危预警”。

  唐钧认为,预警和防治校园欺凌,实际上也是国际难题。从风险管理的视角,亟需“两手抓”。

  唐钧提到的“两手抓”具体是指:一方面,积极降低校园欺凌的高危风险等级,包括减少社会不良风气对学生们的影响和渗透、建立健全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校园氛围、贯彻落实教育部等要求的学生权益保护措施。

  另一方面,努力消除校园欺凌这项高危风险,包括高度重视学生的法治教育,树立学生们的自我保护意识、行为规则意识;从根源上抵制校园欺凌;多措并举,引导健康的同学交际和朋辈关系;明确和细化责任,教委、学校、教师、监护人、学生等多元主体都应各尽其责,并对各自的失职失责承担法律后果,从法律上遏制校园欺凌。

  对于这一事件,海淀区教委进一步公开回应表示,孩子是家庭的未来,也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孩子的身心健康不仅是家长所盼望的,更是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首都教育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从一切为了孩子身心健康出发的角度,高度重视,主动工作。发现问题,严肃对待,妥善处理。同时呼吁每一位关心孩子身心健康的成年人,关注事件中每一个孩子的健康,特别是心理健康的疏导,教育好身边的孩子,不做有害他人的事情,懂礼貌、讲文明,为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共同努力。

  “解决校园欺凌问题第一道防线在家庭,第二道防线在学校。”储朝晖说。

(责编:魏艳、赵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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