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有关负责人就家庭教育五年规划答记者
近日,全国妇联、教育部等9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 (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如何看待《规划》出台的背景和现实意义?《规划》有哪些创新和亮点?记者采访了全国妇联有关负责人。
家庭教育呈现新特点,家长存在不同程度养育焦虑
问:此次出台《规划》,主要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自1996年开始,全国妇联联合教育部等部门共同连续颁布了四轮家庭教育工作五年规划(计划),已成为指导和推进我国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的权威性文件,对促进我国家庭教育事业深入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家庭教育呈现出一些新特点:家庭教育在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国家、民族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多次对家庭教育做出重要指示,特别强调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家庭教育在政府决策层面得到进一步重视。一些地方通过立法推进家庭教育,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民生工程、列入财政预算等,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了更多支持和保障。广大家长对家庭教育指导的需求也更为强烈。2015年全国妇联开展的“第二次中国家庭教育现状调查”结果显示,一方面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与行为整体状况趋好,另一方面倾向性问题突出,多数父母存在不同程度的养育焦虑,家长面临“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教育孩子”“不了解孩子的想法”等困难,他们迫切需要进行观念上的引领、教育行为上的指导。
同时,家庭教育工作也面临着互联网迅速发展等新机遇、新挑战。创新发展成为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动力。
《规划》提出一系列新的量化指标
问:新一轮《规划》有哪些创新和亮点?
答:《规划》分成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保障三大部分,有很多创新和亮点。《规划》明确了家庭教育工作必须坚持立德树人、需求导向、家长尽责、政府主导、创新发展五项基本原则。这五项原则是《规划》主旨和基本精神的集中体现,清晰地表达了我国家庭教育事业未来发展的价值准则。
《规划》总体目标立意高远、指向清晰。《规划》将“加快家庭教育事业的法制化、专业化、网络化、社会化建设,基本建成适应城乡发展、满足家长和儿童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作为总体目标。实施的维度是提出五个“进一步”,即进一步突出家庭教育的核心和根本、进一步拓展指导服务阵地、进一步提高指导服务的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深化科学研究、进一步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
《规划》提出了重点工作新的量化指标。在巩固发展学校、社区等家庭教育工作阵地的基础上,提出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阵地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公益性的家庭教育讲座或家庭教育亲子活动;为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专业化水平,提出在50%的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村)家庭教育服务站点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为拓展儿童早期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出要在80%的妇幼保健院建立孕妇学校,50%的婚姻登记处建立新婚夫妇学校或提供婚姻家庭辅导、婚育健康及育儿知识宣传服务。这些新的量化指标的提出,体现了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的广覆盖,也有利于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此外,《规划》还确立了在家庭教育法制化建设、提升指导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等方面的新时期重点任务。
硬指标保障《规划》实施
问:如何保障《规划》的实施呢?
答:《规划》第三部分“组织保障”包括健全规划实施机制、落实部门职责任务、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工作示范引导四个方面,要求建立健全规划实施领导协调机制和第三方评估等监测评估机制, 各地、各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家庭教育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家庭教育事业财政投入以及购买服务的力度, 推动将家庭教育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或实施相关民生工程等。
总体来看,每一条都是硬指标,是《规划》实施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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