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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贷:呛了水还得学游泳

2016年10月12日08:42 |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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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向阳 绘

  近日,一项针对全国近千所高校30万名大学生进行的调查显示,大学生防骗能力平均得分仅为69分,其中,近半大学生无法识破校园贷诈骗陷阱,愿意为了借钱先交保证金;而逾两成相信存在无风险且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对高利息诱骗缺乏警惕心理。

  做做小投资、理理财,培养独立生活能力和一定的经济承担能力,对于已步入成年的大学生来说,原本无可厚非。但是,对于质疑声中的校园网贷,大学生需要擦亮眼睛,增强风险甄别能力,平衡收益风险。

  目前校园消费金融市场存在两类公司,一类主营商品分期,还有一类是专门直接借现金给大学生的高利贷公司。后者风险防控不太规范,给学生的额度最高可达5万元,普遍利率在30%以上,对大学生进行欺骗营销。

  在移动互联网高度普及、互联网消费金融深入人心的时代,如何规范校园网贷这一新兴事物,考验着监管者的水平。对那些能够恰当使用金融工具,合理规划消费行为,甚至是有志于创新创业的年轻人,可以享受普惠金融服务带来的便利和机遇。

  那么,我们需要怎样的校园网贷?

  首先,大学生虽然已是成年人,但社会阅历不深、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可自主支配的收入也有限。这就决定了向学生借款的信贷主体更应体现“负责任借贷”原则,发放的额度应有所限制、费率不可过高,催款方式不可带有身心上的暴力胁迫意味。特别是在额度设置方面,不能将学生父母视为“隐形还款人”,而无限度向学生放款。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要求各类涉及学生的信贷产品强制接受监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其次,限定额度不能仅限定单一平台。目前,各类平台出于防控自身经营风险的考虑,有自己的一套防止多头借贷的办法。但也需要从更高层面建立行业信息共享机制,甚至与央行征信体系直接打通。事实是,打破“信息孤岛”也不是校园网贷行业面临的问题,而是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一大困境。

  笔者注意到,一些地方针对校园网贷出台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中,要求给学生发放借款前需要第二还款来源的书面同意。作为地方政府,出于对学生群体的保护,更应该对借贷强势方的产品设计进行合规审查,对其真实性负责。

  君子不役于物。针对目前校园网贷所面临的问题,让学生学会合理运用金融工具,而不被其所用,其实是破题的根本之道。如何让这样的教育落到实处,考验着教育者的智慧。笔者认为,不能因为呛了水,就不学游泳了,过度保护的心理恐怕首先得要去除。对于目前有一些大学生存在的不理性消费和攀比的现象,家庭和学校都应引起重视,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使其明白超前消费暗藏危机,约束过度消费行为。(作者余闯,系本报记者)

(责编:陈琳(实习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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