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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去行政化 二级单位能否先行

2016年09月12日07:37 |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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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高校去行政化 二级单位能否先行

据媒体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2016年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研究制定高校、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后的人事管理衔接办法。”

有人认为,此举为高校去行政化打下了制度基础。笔者认为,高校去行政化,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国家人事管理制度,需要统筹研究制定相关衔接办法,并非简单地退出事业编制、取消校领导的行政级别就可以一蹴而就。

实际上,这个话题一直是高等教育界的热点。早在2010年7月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就明确指出,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2014年3月《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正式实施,各校纷纷按规程对学术委员会进行了调整和规范,高校去行政化取得了重大进展。

有国家教育的总目标,有高校的具体规范,还有国家层面的体制变革,但不少一线教师还是普遍感到高校去行政化“雷声大、雨点小”。是什么影响着大家对去行政化的切身感受?

事实上,一线教师普遍关注的不只是什么时候退出事业编制、学校领导的行政级别什么时候取消,更关注的是身边的“去行政化”——高校内部二级学术单位——学院(系、部、所、中心等)何时去行政化?为什么二级单位去行政化不能先行一步?

高校二级学术单位作为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其管理的好坏,直接决定着教师归属感、凝聚力、向心力、人际环境,以及专业特色、学术成果,从而决定着学校的整体办学效益和办学水平。

当前部分高校内部二级学术单位行政化严重,尚未形成权力监督制衡机制。二级教学单位行政领导全面负责本教学单位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各种考核、选拔、评优、推荐,都是二级单位行政领导签字才能上报,二级单位内部评审也大多由二级单位行政领导负责,二级单位行政领导自由裁量权大,既可通过系(教研室)主任会评审,也可组织专家评审,还可通过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评审,甚至自己评审直接拍板。从教师考核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职称职务晋升、课题申报、人才选拨、各种评优、出国培训、学术交流、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等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大小事项,二级学术单位行政领导只要愿意,都有直接或间接地作出决策的权力。二级学术单位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分会也多流于形式,监督乏力。不少高校二级学术单位,至今没有成立二级学术单位的学术委员会。

随着高校规模的扩大,各校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增强二级学术单位的办学活力,大力推进二级管理,对二级学术单位进行了一系列的减政放权,二级学术单位的权力越来越大,规范二级学术单位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确权力配置边界,建构科学的二级学术单位权力运行机制和学术治理结构,形成有效的权力监督制衡机制势在必行。

高校去行政化,不妨二级单位先行一步!

(作者为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教授 李焦明)

(责编:王艺锭、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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