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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需要公共政策支持

2016年08月22日08:49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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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需要公共政策支持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全面留归学校等措施,这一公共政策的出台可谓及时,将极大改变我国高校的创新生态。

中国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发展起点上。处于这一历史发展时期的中国,亟需实现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的新发展。只有激发创新主体的创造潜能,才能为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与活力。

大学在国家创新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但如何激发大学这一重要创造主体的潜能,现有的体制、机制还明显不能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为规划我国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但如何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特别是落实创新发展的理念,亟需国家各职能部门通过制定和完善公共政策,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近日,国家教育部、科技部共同发布《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全面留归学校,并免除高校领导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这一公共政策的出台可谓及时,将极大改变我国高校的创新生态。

长期以来,高校承担着很多的科研课题,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我国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的公共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进行科研成果的转移转化。针对影响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长期存在的问题,《意见》不仅明确规定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全面留归学校,而且明确对完成、转化科研成果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报酬和奖励。这种激励政策,主要是要解决长期影响我国高校创新潜力难以发挥的突出问题,通过调动高校的积极性,发挥高校在科学研究中重要作用,以实现现代大学的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职能。

由于科学研究与应用是一个投入大、风险高、周期长的过程,如果没有有效的公共政策激励,仅凭科研人员的奉献是远远不够的,这就需要对我国的科研体制实现全面改革,使科研成果迅速实现市场化,才能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面深化包括教育体制、科技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以着力解决长期影响我国科研成果转化转移的激励不足等瓶颈问题,这是政府健全公共政策,为创新驱动营造良好环境的成功做法。增加对科技的投入是世界发达国家推动创新的重要途径。而出台有利于激发创新主体创造潜能的公共政策,同样是国家推进创新的重要举措。

在这种公共政策激励下,不同类型的高校都可以从各自学校的定位出发,以国家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导向,面向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和类型的企业需求,与企业合作开展科学研究,并及时实现产学研的有机结合。这就需要国家出台公共政策,以鼓励高校教师走出象牙塔,让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当前,我国高校正在进行新一轮改革,更多的高校定位为应用型大学以后,如何鼓励高校改革根据自己的定位,实现产学研的有机结合,还需要改革高校内部的考核和激励制度。

《意见》不仅为高校科研成果转移转化的个人明确了具体的激励,而且对高校领导在科研成果转移转化中的作用予以必要的尊重。因为高校领导和科研人员在科学研究和成果转移转化中扮演的角色不同。如何充分发挥不同创新主体的作用,推进我国实施创新驱动的国家战略,需要我们在公共政策方面有所突破。

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意见》明确将高校科研成果转移转化绩效纳入“双一流”建设的评价体系之中,必将极大调动我国不同类型高校的创新积极性。

可以预期,随着这一公共政策的有效实施,我国的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将进入一个实质性推进阶段。高校科研成果的市场化推广、将促进科研成果的产业化,为我国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提供重要的支撑。(章友德)

(责编:洪芳芳(实习生)、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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