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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遭劫财被扇耳光 嫌疑人15岁已被5次拘留

2016年05月31日08:32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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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初中生遭劫财被扇耳光 嫌疑人15岁已被5次拘留

  近日,一则穿着校服男学生遭殴打视频引发广泛关注。昨天凌晨,临沂市沂水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系当地镇上15岁男子向学生索要现金未果,进行殴打,目前打人者已被刑拘。

  网上流传视频共有2分41秒,视频中穿着校服的男学生先自扇巴掌,随后拍摄视频男子连续数十下掌掴该男同学,其间并将男学生踹倒在地,致其口鼻出血。昨天凌晨,临沂市沂水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5月29日17时许,沂水县公安局通过网络舆情发现一段殴打学生视频,即展开调查。经查,网传视频属实。通报称违法嫌疑人杜某展(男,15岁),自2015年7月以来因寻衅滋事、盗窃、吸毒等先后5次被刑事、治安拘留。

  杜某展于29日14时许在院东头街上遇到受害人张某(男,13岁,院东头中学学生),遂向张某索要现金未果,便将其强行带至院东头集贸市场内殴打。其间,杜某展进行现场自拍,并将视频发送给其QQ好友,后被转发。事后,受害人未报警。

  昨天,记者从沂水县公安局了解到,目前犯罪嫌疑人杜某展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调查中,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沂水县教体局透露,受害人张某为院东头中学初二学生,周末到学校上晚自习路上,遇见打人者杜某展。沂水县教体局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后,教育部门专门开会研讨此事,学生张某主要为脸部受伤并无大碍,已专门安排老师对其进行陪护和心理疏导。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任战敏律师表示,杜某展的行为或构成寻衅滋事罪。任战敏律师称,我国刑法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但因其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任战敏律师称,鉴于杜某展多次因寻衅滋事、盗窃、吸毒等被处理后仍屡教不改,政府应收容教养,通过少管所进行必要的管理。(记者樊瑞)

(责编:王艺锭、贺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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