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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收紧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2016年05月14日10:12 |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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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江收紧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在杭州市滨江区、宁波市北仑区、嘉兴等地实行积分入学政策的基础上,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消息,从2017年秋季开学,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对随迁子女实施积分入学政策。

  据了解,近年来,浙江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比较好地满足了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需要。据统计,浙江省2011年义务教育中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生120.91万人,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人数为89.72万人,占74.2%。在初中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22.03万人。到2015年,全省义务教育中小学随迁子女在校生146.06万人。在公办学校就读人数为105.85万人,占72.5%。在初中就读的随迁子女达30.49万人。

  面对不断增长的外省籍随迁子女,以及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和全面二孩政策实施,浙江教育资源供求面临着新的挑战。今年3月31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抓紧编制和调整城乡中小学校布局和建设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特别是要合理布局城镇义务教育学校。

  浙江适时提出了及时完善入学政策和改进积分入学管理。对已经落户浙江省的随迁子女,各地必须实行与当地户籍儿童、少年一样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其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

  对已申领居住证的随迁子女,浙江各地将根据当地实际和教育资源情况,推行与本地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相配套的积分入学政策和措施。浙江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商请有关部门提供流动人口申请入学的积分情况,并及时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学位数。按积分高低排名拟定准入学校和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据浙江政务服务网显示,在义乌市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主要条件是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租房协议需要复印件(验原件)、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者村(居)、社区出具的寄宿证明等;缴纳满1年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18~49周岁的申领人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婚育情况声明书。

  除上述基本材料外,义乌市还要求有关人员分别提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提供毕业证书;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提供技术职称证书,技师、高级技师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等。

  浙江省教育行政部门建议,各地对没有落户、也没有申领居住证的随迁子女,要积极引导其监护人将其留在户籍所在地就学,待在浙江申请落户或申领居住证后再根据当地入学政策申请入学。

  浙江收紧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后,浙江省要求各地以及教育行政部门主动联系公安部门,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基本情况,抓紧制定与户籍制度改革相配套的教育政策和实施办法,并从2017年秋季开学起组织实施。同时,加强对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制度、积分入学等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记者 李剑平)

(责编:贺迎春、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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