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及公立医院将收回事业编制 编制可调剂 总量控制
昨天,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创新事业单位管理加快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北京事业单位将严格控制总量,增编必须经过批准;公立医院、高校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探索逐步收回编制;行政类事业单位将逐步“剥离”行政类和经营类职能,突出公益性质。另外,将合并撤销部分规模小、设置分散的事业单位。
编制可互相调剂但总量控制
2012年,中央提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昨天公布的《意见》在总量控制以及分类管理方面进一步细化改革方案。首先,北京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将实行严格的总量控制,以2012年底全市事业编制统计数据为基数,分级分部门对事业编制实行总量管理。未经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及各区县不得突破已核定的事业编制总量。如果需要增加,原则上应该内部调剂解决。
《意见》提到,市机构编制部门可在市级部门之间、市与区县之间、区县与区县之间合理调剂事业编制。对因承接疏解人口需增加事业编制的区县,原则上从人口输出区调剂编制解决。需安置军转干部到事业单位的,原则上应安置到有空编的事业单位;安置单位编制不足的,从其主管部门所属其他有空编的事业单位调剂解决。
>>专家点评
旨在保证编制岗位精准性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进行事业编制的改革,首先要保持编制总量的稳定性、岗位的精准性。如果岗位不稳定,就难精准地确定事业单位的编制。另有相关专家也表示,事业单位的很多服务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完成,人员数量过多、机构臃肿则给政府带来沉重负担。
“剥离”行政类和经营类职能
京华时报记者了解到,中央提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即将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以及经营类三种,其中公益类又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根据这些行政单位的特点和运营规律进行改革。
按照此次《意见》要求,行政类和经营类事业单位不再增加编制,人员只出不进。行政类单位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将其转为行政机构,经营类则按照行业分类逐步转为企业,收回事业编制。公益类则分为两种情况,一类继续实行审批制管理,二类实行备案或者不纳编的登记管理方式。
今后,北京现有高校、医院将探索不纳入编制管理,随自然减员逐步收回编制,保留事业单位性质。昨日,北京市公布《关于创新事业单位管理加快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提出,北京行政、经营两类事业单位将逐步“转型”——前者“回归”行政机构,后者转为企业。
行政、经营两类事业单位将“转型”
按照事业单位现行的分类管理规定,事业单位目前划分为三个大类,分别是行政类、经营类、公益类。其中,行政类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经营类则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意见此次提出,行政、经营两类事业单位均将“转型”。对于行政类事业单位,将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将其转为行政机构;对划入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按照分行业推进的原则逐步转为企业。
在改革过渡期内,这两类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将不再增加,人员“只出不进”。同时,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新的行政类和经营类事业单位。
同时,北京原则上不再批准设立涉及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不但不再新设,还将逐步压缩。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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