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教育>>滚动新闻

天津“搬掉”大学生创业“门槛”

2015年04月29日09:08 | 来源:中国教育报
小字号
原标题:天津“搬掉”大学生创业“门槛”

  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 创业扶持期延至7年 外地毕业生创业可落户

  天津“搬掉”大学生创业“门槛”

  新华社天津4月28日电(记者 张建新)记者从28日召开的天津市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上了解到,天津将出台10项众创政策,扶持“众创空间”和支持大学生、青年人创新创业,高校毕业生创业可实现“零门槛”。

  据天津市科委主任赵海山介绍,天津将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建设或者管理运营众创空间,各区县、功能区和高校将免费为众创空间提供专门场所,到2016年,全市将建设100个以上的众创空间。政府将通过购买服务和财政资金补助等方式,支持各类专业化众创服务平台建设。

  赵海山说,天津将降低创新创业门槛,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依据登记可“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允许按工位注册企业。

  天津市还将建设一批创业实践和孵化基地,进一步完善创业教育体系,带领或辅导学生创业的教师在职称和考核上给予倾斜。将大学生创业扶持期由3年延长至7年,外地高校毕业生在津创业的,准予落户,并给予相应政策扶持。

  天津市对于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的,保留原有身份、编制和职称等的年限,由3年延长到5年,在职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基础上,可采取兼职兼薪方式创业或服务企业创新。

  赵海山说,天津市还明确赋予市属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和处理自主权,科技成果转化所得全部归所在单位,并按照不少于50%的比例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且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天津市还将加大财政资金对创新创业的支持引导,对认定的众创空间分级分类给予100万至50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每年众创空间运营商建立不少于300万元的种子基金,用于对初创项目不少于5万元的借款,以及收购创业者的初创成果,市财政按30%比例参股且不分享基金收益。

  赵海山说,天津市还完善各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投融资服务,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已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创业者,给予不超过2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贷款再扶持和贷款贴息支持。

(来源:中国教育报)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