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均衡发展
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均衡发展是教育公平的重要表现,是义务教育的战略任务,也是确保2020年我国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必要内容。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以来,缩小校际差距、提高办学质量的行动逐步进入快车道,系列法规、举措和探索性实践在中央和地方层面全面展开,已形成了一些具有国家特色、地方智慧和学校风格的有效经验。
注重宏观引领,加强顶层设计。国家正在通过政策法规和行动纲领,就在全国范围内缩小校际差距进行整体把握。2014年,国家先后出台免试就近入学和教师交流轮岗等指导意见,体现了解决校际差距问题的宏观视野和国家意志。今后,国家应进一步着力制定义务教育拨款标准,健全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实现“有学上”到“上好学”的重大转变。同时,统一办学标准,实施规范化办学,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和校舍安全工程步伐,通过“弱势补偿”和“优先扶持”等政策改善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教育落后局面。
树立系统观念,规范教师流动。政府已逐步树立起了教育的生态系统观和整体发展观,落实教育资源在区域内的统筹配给,通过“划片入学”和“对口升学”等方式,在力争实现招生制度的透明与规范。一些地方探索实施学区一体化管理和集团办学模式,重视教师资源的中心角色,通过师资流动破解择校难题。接下来,政府可进一步优先在县域内实施“县管校用”的师资管理制度,规范教师与校长轮岗走教的时间、范围、规模和形式,制定并完善编制安排、岗位设定、薪酬待遇和评优晋升等配套优惠政策,尤其要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薄弱学校交流任教。
鼓励地方实践,坚持学校自主。目前,通过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与一线学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同学校通过协作实现共赢的趋势日渐明显。这些有效举措包括: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建立帮带关系,为薄弱学校提供资源和经验,助其实现跨越式发展;校际之间建立课程资源和硬件设施的共享机制,形成校际联盟,开发共享的资源库和信息包;联合举办教师培训,协同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定期交流教学与管理经验,探索跨学校、跨区域的团队教研模式,逐步形成基于职业道德的教学与研究专业共同体,等等。
经验之外,缩小校际差距依然存在亟待解决的若干问题:如何建立评价校际差距缩小的学校监督机制和政府问责机制;如何避免教师频繁流动与无序流动带来的管理问题和对学生教育的消极影响;如何在缩小校际差距的过程中实现均衡发展和特色发展的有机平衡等。此类问题需要政府、学校和研究人员做进一步的探索和实践。
(作者系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智力开发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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