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立德树人统领教学改革
近来,有几句话一直在我心头萦绕。一句话是北京十一学校校长李希贵说的:“我们学校的老师不是教学科的,是教人的。”他的意思绝不是贬低更不是排斥学科、否定教学,而是强调所有的学科教学都是为了育人。第二句话是台湾同行说的:“不要给学生背不动的东西,要给学生带得走的东西。”能带得走的东西一定不是知识,而是能力、智慧,是学生发展的核心素养。第三局话是叶圣陶先生说的:“所有的课都是政治课,都是语文课。”他强调学科教学的思想品德教育和语言文学素养的重要性。
由此,我想到立德树人。教育牢牢指向人的发展,这就超越了知识,更超越了分数,甚至超越了能力。育人、树人是教学改革的根本目的,所有学科的教学改革都要以育人、树人为核心。如何育人、树人?通过立德树人来展开,并逐步达成目的。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教育无德呢,教学无德呢?毫无疑问,无德的教育就不是真正的教育,无德也违背了教学的基本规定性——教学一定具有教育性。立德树人是我们国家的育人模式,也应是我们国家的课程模式、教学模式。这样的育人模式具有中国特色、中国品格,也显现中国教育的气派。
立德树人是教学改革的根本任务,也是教学改革的根本方向,这是毋庸置疑的。教学改革就是要将立德树人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并以立德树人来评价教学和教学改革。这绝不意味着教学只要立德、只有立德,而没有知识、没有技能。恰恰相反,立德树人更加重视知识,不过,它重视的是以知识、技能为中介、为载体,从知识中生长起良好的思想品德,生长起智慧;重视以思想品德来关照知识、技能,让知识的学习、技能的训练有魂有根,把知识转化为智慧,让技能体现道德意义。
这里涉及道德的重要价值。比如,道德之于幸福。幸福是教育的核心目的(内尔·诺丁斯语),但幸福绝不是金钱、财富,用亚里士多德的话来说,幸福是完美生活中德性的实现。在教学中立德,会让学生获得幸福感。道德导引幸福,导引学生以道德的方式去认识幸福、追求幸福。由此可判断:幸福课堂首先是道德课堂。比如,道德之于智慧。我们追求智慧教育,教育智慧特征很多,但最为重要的是道德。无道德的聪明只是聪明而已,只有当聪明与道德牵手、相伴而行,才可能成为智慧。智慧教师首先是道德教师,智慧学生首先是道德学生。比如,道德之于法律。孟德斯鸠讲得好: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道德则是最高的法律。进行法治教育,从某种意义来说,就是进行深度的、高境界的法治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师生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正式道德与法治教育的相辅相成。比如,道德之于人的全面发展。苏霍姆林斯基说得非常诗意,又相当深刻:道德是照亮人全面发展的光源。当道德之光照亮学生发展旅途时,学生就会获得崇高的意义和永不衰竭的发展动力。而这一暖意之光会源源不断地诞生。
以立德树人来统领教学改革,首要的任务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总书记明确指出:核心价值观就是德,既是个人之小德,又是社会、国家之大德;价值是理想中的事实(南京师大鲁洁教授语),是理想对现实的光照和召唤。因此,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教育就是进行道德教育、理想教育,就是习总书记所说的,寻找教学中的“最大公约数”,“帮助学生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与此同时,立德树人还要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和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教育。
所有这一切,重要的是教育的方式。道德教育必须以道德的方式、文化的方式来进行,那就是对学生发展规律的尊重,对教育规律的遵循,以自然、融入的方式,设计和展开教学过程。是的,我们所有教师的教学,真的是“教人”的。
(作者系国家督学、原江苏省教科所所长)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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