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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首批核准了中国人民大学等6所高校的章程。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强调,依章程自主管理是高校的法定权利;有关专家称“政校分开”是各校章程精髓所在,也是高校“去行政化”体现。在2011年9月17日的下半年联考中,“高校去行政化”曾作为材料的一部分成为培养创新型人才和弘扬科学精神的重要措施之一。如果说在当时“高校去行政化”只是引起了社会和教育部门的关注,那么如今“高校去行政化”正作为高校的一项重要改革普及开来。李老师题型大家对这一政策的实施及其影响做深入的分析。
一、高校“行政化”带来的弊端
分析一:用级别限制了“真善美”。
高校“行政化”带来的弊端显而易见。因为有级别,就有了高校校长无休止地辗转论坛致辞听会或四处考察;因为有级别,就有了高校行政人员而不敢敞开心扉、放下包袱,难以指出学术研究的特色与弊端;因为有级别,就引发了知识分子的“道德滑坡”和人才的流失。
分析二:用“行政”掩盖了教育本质。
高校“行政化”更进一步的危害是,吞噬“学术为魂、育人为本”的教育本质、污染“青春洋溢、理想放飞”的大学净土,积累的是学术研究的形式主义,大学生的暮气沉沉,国家建设能力与社会进步力量的羸弱不堪。
二、高校去除“行政化”的改革
目前,国家大张旗鼓推动高校“去行政化”势在必行,也回应了多数人的呼声。大学应该是一个学术共同体。作为学术共同体,大学必须以学术为目的,以科学精神为核心凝聚力,并且应有某种对绝对精神的追求。同时,大学还必须有所作为,除了能够培养优秀人才,还应该面向未来,服务社会。
改革一:高校去除“行政化”需政府出力。
大学去行政化不是高校的“独角戏”,政府必须要简政放权,减少行政约束和干扰,强化学术委员会、教代会的地位和作用,充分保障高校的自主办学权。比如,高校校长实行民主选举制,把权力交给广大师生;大学完全自主招生,不必拘泥于教育部门的划线。要做到这些,除了政府部门壮士断腕的决心和魄力,更离不开人大、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改革二:高校去除“行政化”需持之以恒。
大学去行政化是人心所向。此次六所大学的破冰之旅,让公众深感兴奋。但大学自行设立的章程是否科学合理,章程出炉后,高校能否落实到位,谁来监督,没有官衔的管理者,如何得到足够的话语权和办学资源?这些问题能否化解,决定着一纸章程能否真正成为“大学宪法”。因此,高校去除行政化经过多年的酝酿能否在此举之后有所突破,克服种种困难阻碍,需要将这一政策坚持到底。
改革三:高校去除“行政化”需尊重教授治学。
高校去行政化的关键是重申教授治校权。教授对于如何更好地生产出知识产品、培育具有知识的学生更有见地和发言权,他们理应成为这所以知识为核心的工厂的实际指导者。因此,在知识生产和学生培养上要赋予教授充足的权力,赋予教授在学术事务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在行政权力之外建立起一套以知识评价为标准的学术权力。以校长为代表的高校行政权力核心是服务和管理,应该是服从和服务于学术权力的,其主要职责是为高校学术生产和学生培养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的校长和行政团队应该走上专业发展道路,从学术权威变成管理精英,从学术事务中脱离,将更多的学术自主权还给教授。
高校去除行政化不仅对遏制权力的绝对化以及相关腐败有一定作用,更重要的是,有助于让大学回归到教育的本位。推进高校“去行政化”并非坦途,“政校虚化分离”现象值得警惕,迫切要做的是,解除校长、院长、所长等与行政级别或明或暗的对应关系,分割学术话语权与行政职权,真正以学术研究及教书育人的能力作为评价标准,把顶尖学术人才留在校园、留在学术领域。
来源:京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