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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吐苦水:聘用女性,能否给点激励

记者 王伟健

2013年12月05日07:2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聘用女性,能否给点激励

  王丽是苏州某外资企业的人力资源专员。谈起性别歧视,王丽既有亲身感受,又有一大堆的道理。

  前年,王丽从大学毕业。她回忆说,在一次招聘会上,自己刚递过简历进行简单的自我介绍后,对方第一句话不是问她的成绩和能力,而是问起她的个人情况:“有没有男朋友?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同时,这位招聘专员还特意向王丽强调,企业内部员工之间不允许谈恋爱,“如果要结婚生子的话,还需提前告知单位,企业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岗位”。为此,王丽还与她理论起来,她说:“你也是女人,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如今,王丽自己做起了企业的招聘工作,她反而理解了当初招聘专员这些问题。“虽然我自身也是女性,但如果单单从公司效益出发,我在招收员工时也更青睐男性。”

  王丽还说,女生一旦结婚生子,必然会因照顾家庭而分心。

  这种说法得到南京某广告公司总经理李健的认同。“招个女大学生,一旦怀孕,然后是生育,公司不仅要给产假,还要给工资,还要交社保,还要找人代替她的工作,这对我们这样的小公司来说,都是成本。”李健说,他也希望自己的公司具有人情味,但在成本和利润面前,他还是觉得招收女大学生的成本太大。“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能加班,不能出差,再加上几个月的产假,之后又要照顾宝宝和家庭,一个女职工只能当做半个职工来用,但工资、社保与男职工一样,这样的傻事,企业不会做吧?”他向记者倒起了苦水,“虽然我也同情女大学生,但对于企业来说,肯定是做对企业更有利的事。”

  李健认为,要改变性别歧视,要从法规上完善。“一是要从法律上保护女性的就业权利,另一方面,也要设计出激励机制鼓励企业聘用女性。”他说,如果聘用了女性职工,企业在交社会保险费时,政府能够免除相应的税收。“现在光要企业消除歧视,所有的责任和成本都要由企业承担,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 人民日报 》( 2013年12月05日 14 版)

(责编:林露、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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