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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招腐败案件呈多发趋势 

高招腐败案件呈多发趋势 招生自主权不能变“特权”

2013年12月03日03:46    来源: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李姿阅绘

  中国人民大学近日确认,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因涉嫌违法违纪接受调查,教育学院执行院长胡娟也被免职协助调查。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对高招问题的质疑。

  记者调查发现,高招腐败案件近年来呈多发趋势,自主招生、补录及调换专业三个环节已成为腐败的“重灾区”。让自主权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有助于实现多元选才的改革目标。

  肥缺

  高招腐败频发,招办“小”权利变“大”特权

  对于蔡荣升等人接受调查的原因,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中心负责人并未透露具体细节,但早有媒体披露,网上有举报材料反映蔡荣生利用自主招生、提前录取等机会收受贿赂。

  国家相关部门曾多次发文,重点防范和治理降低标准违规指名录取考生、向考生及家长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录取行为挂钩的费用等违规行为。但在高等教育优质资源不均衡的大背景下,高招腐败案件却时有发生。

  在一些高校老师眼中,招办是高校的“肥缺”。2010年,吉林省教育厅原副厅长、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于兴昌在学生择校、考试录取、调换专业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953万元,法院最终判处其无期徒刑;2012年,辽宁省招办两名干部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几年前,湖南省也曝出教育考试院监察处原副处长谭博文等,将69名未上线考生“弄进”大学。279万受贿金额中,大部分为“点招”所得……

  “过去曝光的涉及高校的腐败通常是工程建设、科研基金等方面的案件,但近年来高校招生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指导处处长王洪伟告诉记者,“高招腐败涉案数额越来越大,在经济发达地区尤为明显。这类案件的发生通常是‘两厢情愿’,点对点交易秘密进行,因此,案件多发但却难以查处。”

  “少数考生可通过自主招生录取,部分考生可获得补录的名额,个别人才有机会调换专业……”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体制改革研究室主任王烽认为,高校拥有的“小”权利变成了某些人手中“大”特权。有限的资源成为了滋生高招腐败的温床。

  黑幕

  价格节节看涨,点招、补录、调专业成“重灾区”

  高招腐败的本质是权力寻租。记者调查发现,自主招生、破格补录和调换专业日益成为高招腐败的三大“重灾区”,养肥了一批教育贪官,严重危害教育公平。

  自主招生沦为“点招”通道。业内人士指出,高校试点自主招生的初衷是为了提高高校的招生自主权,让少数考分不够但某一方面拔尖的专才能够进入高校深造。但在政策具体执行中,有的异变成为权力和金钱交易的“点招”,成为一小部分特权群体专享的优惠。

  东部某院校工作人员坦承:“‘点招’也是随行就市,由于今年点招指标下降,一个名额已经由去年二三十万元涨到了100万元。”一位211高校负责人则坦言,对于主管领导来的照顾某考生的“条子”,学校只能通过自主招生的途径将其录取。尤其是艺术及体育特长生领域的自主招生主观因素影响较大,成为有门路但成绩不好的考生入学新通道。

  补录环节多为“暗箱操作”。一位高校招生办工作人员透露,每年高考录取结束后,由于招生指标未完成、被录取考生放弃等原因,一些高校会通过补录完成招生计划。虽然补录也有最低分数限制,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监管不够严,成为权钱交易的另一个重灾区。

  需要补录“打点”的费用与学校知名度、专业选择挂钩。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方流芳指出,在一些学校,破格和补录占招生数的2%左右,但都是在校级最低分数线公布之后进行的,没有公开申请程序,只能凭无从得知的“标准”圈点录取对象。

  调换专业衍生成花钱“买”好专业。于兴昌的众多受贿记录中,大部分皆与考试录取、调整专业有关,其第一笔受贿就来自于帮助一个学生调换专业收取了1万元钱。业内人士透露,调换专业早就涨价了,少则几万元,多则10余万元。

  近年来,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件时有发生。个别高校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紧密配合”的腐败行为令人忧心。在今年新生开学时,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要求高校采取比对录取照片、电子档案、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措施审核新生的入学资格,严防冒名顶替学生入学。

  猛药

  放开自主权要与责任匹配,关键信息要公开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随着高校招生自主权越来越大,腐败案件也时时曝出。内部指标不被公开,制度空间缺乏监管,保送加分暗箱操作,行政权力介入招生,且难受制约,焉有不出问题之理?”

  调查发现,当前高校自主招生中,教育部门也要求做到公正公开,可没明确公开到何种程度。以自主招生为例,公示项目最多的省市只包括7项,考号、姓名、性别、科类等,这些信息公众根本无从监督,而最关键的学业成绩、笔试、面试评价等,反而不在公示之列,操作的空间由此滋生。

  “根除高校招生环节的‘黑幕’,需‘猛药’医治,良方就是关键信息要公开。”南京师范大学教科院副教授殷飞表示,对高校赋予更多自主权利的同时,更要对其相关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管。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的运行机制。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周伟萍认为,“放权”的同时,如何防止贪腐的发生,需要在操作中进一步规范。

  “赋予高校更多的自主权的初衷是为了避免‘一考定终身’,但多元化选才的自主权要与责任相匹配。只有改革方案更完善,制度设计更严密,才能有效遏制权力寻租的空间。”王烽说。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日电  记者孔祥鑫、凌军辉、周立权)

  《 人民日报 》( 2013年12月03日 12 版)

(责编:袁勃、赵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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