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29日(熊旭 实习生潘金洁琼)今天长春市教育局发布通知:长春市中小学已确定从元旦起放寒假。通知还要求各校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和科学布置假期作业,严禁利用假期进行任何形式的补课。
据长春市教育局通知显示:普通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的放假时间为2014年1月6日—2月16日,计6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为2014年1月1日—2月16日,计7周。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安排两次登校日:1月20日和2月15日。放假前要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在通知中,长春市教育局还要求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要求,立足于丰富学生节日生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综合能力,合理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布置寒假作业既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又要体现课程改革的精神,要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认知能力和实践能力,不允许随意加大作业量。
同时,市教育局强调,在寒假期间,严禁各种形式的补课,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校长和教师要严肃处理。各县(市)区要把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和制止违规补课的各项要求、规定真正落实到每一所学校,确保师生充分休息。各学校在寒假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和提前开学。学校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辅导班和培训班;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坚决杜绝乱办班、乱收费的行为。
再通知的最后,市教育局还鼓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组织丰富多彩的寒假生活,帮助中小学生过一个快乐健康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