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冬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决定于10月28日至11月3日,利用一周时间集中开展一次全省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校车安全管理部门、校车服务提供者及学校(幼儿园)都要高度重视冬季校车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属地政府的校车安全监管责任。要通过签订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将校车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校车服务公司、每名校车服务提供者、每名驾驶员,建立起自上而下、无缝对接的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各地校车安全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公安交警、交通、综治等部门组成专项工作组,对辖区内校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校车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驾驶员是否符合资质要求、校车冬季安全运营措施是否到位、有无超员、超速及“黑校车”运营行为等,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
要组织校车服务提供者在排查整治期间,对校车技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检测,做好冬季运行前的各项准备。对校车行驶路线重新进行一次踏查,协调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可能因雪天阻碍校车通行的路段进行维修维护,确保校车安全顺畅通行。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尽早制定预案,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如天气情况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带来重大威胁,所有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一律封停。
《通知》特别重申,各地校车安全管理部门要组织所辖学校对“黑校车”接送学生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并向当地政府和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进行通报。协调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对非法接送学生的农用车、拼装车、报废车等车辆坚决予以打击,对超员、超速和违法接送学生车辆坚决查扣,坚决杜绝“黑校车”运营行为。(记者 张佳)
(来源:长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