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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内被撞伤索赔108万 教授不接受不合理要求

2013年10月17日11:24    来源:长江日报    手机看新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内两年前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因师生双方在赔偿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学生最终将教授告上法庭,法院已先后两次开庭审理。

昨日,记者了解到事情原委。2011年5月,童芳在赶往教室上课途中,被驾车的张凯教授撞倒。张凯表示,如果受伤,他会负责。

医生诊断称,童芳的腰、骶、臀受到了神经源性损害,她开始返回老家休学治疗。2012年2月,童芳返校上课。家人提出医药费、误学费等5万元的赔偿,张凯不能接受。

经两人所在的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协调,张凯支付一部分费用。但由于在赔偿上一直不能达成一致,并且童家认为张教授后来对此事态度消极,童芳今年8月把张教授告上了法庭,提出总计108万元的赔偿。

张凯认为,事情发生后自己尽了责,也在努力通过购买的机动车保险理赔。按照目前童芳的十级伤残鉴定,不可能支付那么高的赔偿。

“对于撞人一事100%承认,目前正常范围内看病的钱已给付到位了。”张凯说,由于童家在医治过程中有许多自主行为,而且不愿根据鉴定意见调解,现只能走法律程序。

张凯昨日接受采访时坦言,这是一起正常的交通事故,理应通过合法合理的程序进行。自己作为大学教授,承受了较大的压力,对于不合理的要求肯定不能接受。

受理此案的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已先后开庭两次。童芳现在湖北省人民医院治疗,希望对伤情重新进行司法鉴定。(记者陈诚 黄琪)

(责编:葛蕾(实习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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