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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节”全勤加班费高过月工资 加班报酬帮你算

2013年09月19日07:42    来源:长沙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两节”全勤加班费高过月工资 加班报酬帮你算

  “上3天-休3天-上6天-休1天-上2天-休7天-上5天-休1天……‘史上最复杂假期’不算什么,我已经进入上3天-上3天-上6天-上1天-上2天-上7天-上5天-上1天的‘加班狂人’模式啦!”该帖子在网上被广大网友疯狂顶起。假期不能回家团聚,就只能依靠加班费来弥补了。加班能拿多少钱?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两节”期间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加班最高有三倍工资

  据介绍,中秋节假期为9月19日至21日,共3天;国庆节假期为10月1日至7日,共7天。其中,9月19日为中秋节法定节假日,10月1日至3日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若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9月20日至21日,10月4日至7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不补休,则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除以8小时。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收入的70%确定。

  红包不能抵加班费

  “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算下来,加班工资比我平时的月工资还高呢。”长沙某上市公司工作人员小邹告诉记者,他每个月平均工资4000元左右,如果他全勤加班的话,加班工资就应该是,法定节假日部分:4000(元)÷21.75(天)×300%×4(天)=2207(元);休息日加班部分为: 4000(元)÷21.75(天)×200%×6(天)=2207(元),共计4414元,的确比月工资还高。

  “公司给我发的月饼要算入加班费吗?”小邹又不禁向律师咨询。“红包或者月饼都是对员工的奖励,算是一种福利,加班费是对劳动者放弃法定假日休息的一种补偿,是两码事。”律师解释,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必须在下月发工资时兑现,至于休息日的加班,单位可以选择安排补休。但如果在半年内不补休的,则必须以现金形式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没有支付加班工资,或者用人单位在加班工资上“打折扣”,都属于侵权现象。(记者 李静)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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