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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办普通高中择校费不得超过4万

2013年09月18日11:04    来源:南方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广州公办普通高中择校费不得超过4万

  广州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杂费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175元;职业高中学杂费最多不超过1626元。这两类学校择校费都不得超过4万元。昨日,广州市物价局发布通知,公布了公办中小学学杂费、择校、住宿等收费标准。

  公办普通高中学杂费不超过1175元

  市物价局表示,近年来,国家、省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有较大调整,为进一步加强高中公办中小学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所以对公办中小学收费有关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

  按照这份通知,公办中小学(含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育收费项目统一为应收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三项。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含小学、初中)服务性收费项目有伙食费(或搭食费);代收费有作业本费。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含小学、初中)应收费项目有住宿费;服务性收费项目有校外活动费、伙食费(含课间餐)、小学生午休管理和课后托管费、校车费;代收费项目有作业本费、校园一卡通工本费、校外素质教育收费(即学工学农)、校服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通知明确了非义务教育阶段(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收费类型。其中应收费项目有学杂费、择校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项目有校外活动费、伙食费(含课间餐)、校车费;代收费项目有作业本费、校园一卡通工本费、校服费、军训期间收费、校外素质教育收费(即学工学农)、体检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通知限定,最高标准的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学杂费不得超过1175元。职业高中学杂费收费标准则按照专业不同各不相同。其中工艺美术专业不得超过1626元,高耗专业不得超过1586元,幼儿教育专业不得超过1456元,其他专业不得超过1391元。

  通知明确,学杂费只能用于学校的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和课本资料费(城镇学校学生练习本费)支出,不得用于教师工资、福利、基建开支以及上缴各级政府行政部门。

  普通高中择校费最高4万元

  对于市民普遍关注的择校费,这份通知则明确:省、市级普通高中择校费最高4万元,其他普通高中2.3万元。国家级职业高中择校费最高4万元,省、市级3.1万元,其他2.3万元。

  择校费为高中三年的择校费标准,学生入学时一次性缴交。学校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杂费。各区、县级市所属学校的择校费标准可由所在地价格、教育、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书面报送市物价局。

  通知还明确,学生休学、退学或经批准转学的,学校须在办理手续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的标准退费。其中。学生注册缴费后未入读的,学校退还学杂费、住宿费的90%。学生在校经批准转学、中途死亡或因病休学、退学的,学杂费、住宿费按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清退。高中教育阶段的择校生经批准退学、转学,择校费按剩余学年清退。

  学生公寓住宿费最高650元

  住宿费方面,城镇中小学普通宿舍,如果是8人以上/间,公共卫生间,配空调的最高500元/生·学期,不配空调的最高350元/生·学期。城镇中小学学生公寓,8人及8人以内/间,独立卫生间,配空调的最高650元/生·学期,不配空调的最高500元/生·学期。

  通知还明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不得收取住宿费。另外,住宿费包含了住宿生每生每月4立方米水和8千瓦时电。宿舍配备独立水电表的,学校可按居民用水、用电价格收取超额水电费。未安装独立水电表的不得收取。住宿费只能用于学生宿舍的维修、水电及管理费用的开支。而介于两类住宿条件之间的按管理权限由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宿舍类别。

  市物价局表示,该通知自2013年秋季开学起施行,有效期5年。(记者/刘怀宇)

  ■公办中小学应收费标准

  1.学杂费

  (1)普通高中学杂费

  

收费项目学校类别收费标准(元/生·学期)
未评等级县、区一级市一级省一级
学杂费普通高中940103410811175

  (2)职业高中学杂费

  

收费项目学校类别专业收费标准(元/生·学期)
一般省、市级国家级
学杂费职业高中工艺美术专业132015751626
高耗专业128015351586
幼儿教育专业118014101456
其他专业113013471391
高耗专业指:工科类、烹饪类、无线电通讯设备类等。

  2.择校费

  

收费项目学校类别收费标准(元/生)
择校费普通高中省、市级40000
其他23000
职业高中国家级40000
省、市级31000
其他23000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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