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创业有热情、有想法,但缺乏资金、缺乏经验,目前虽然在小额贷款、税收等方面给予了大学生创业一定的优惠政策,但还未成体系,未成气候,创业企业生存仍很艰难,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尤为如此。请问,对于大学生自主创业,人社部门有哪些优惠政策?
信长星:创业是就业之源。大学生是最富活力、最具潜力的创业群体。为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大学生,给予定额税费减免。二是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毕业生在创业地可按规定申请小贷、符合条件的,中央财政据实贴息。三是税费减免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大学生,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四是培训补贴,毕业学年大学生(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参加创业培训,可给予培训补贴。五是落户政策,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办理)。此外,近年来,我部还指导地方人社部门加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集中提供创业培训和实训,开业指导、融资、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