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甘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16】--教育--人民网
人民网>>教育>>滚动新闻

2013年甘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16】

2013年05月13日14:56        手机看新闻

十三、招生章程

1.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校的招生章程。

2.省内高校的招生章程和广告必须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备案后方可发布;学校法定代表人要对招生章程和广告的真实性负责。对严重违规招生和乱登广告的学校,省教育厅将依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等处罚;对严重违规招生学校的负责人将追究其领导责任。

(责编:实习生李卫、林露)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