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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遵祖训 家长要13岁娃立遗嘱祖宅留给刚出生弟弟【2】

2013年04月16日06:44    来源:扬子晚报    手机看新闻

  为什么让孩子立遗嘱>>>

  用遗嘱处理房产继承为的是避税 正常过户要交几万税,继承只要掏200块

  小凤要把房子过户给弟弟,对于13岁的她来说是无所谓,因为她太小,反正大人想怎么办她也不会有意见。但是,现在的问题是,不管是赠与过户,还是买卖过户,都要给国家上税,最少也要交房产价值的3%。小凤家这套祖宅,是清末民初的建筑,上下2层楼,经历了多年变迁后,面积也不小,按照现在的行市要过户,可能要上几万甚至十几万的税。这个对于老彭家人来说,代价太大,因为毕竟是自己家里的房产证换个名字而已。

  有没有又省钱又能顺利过户的合法途径呢?就在老彭一家愁眉不展之际,一个朋友给老彭支招:你干嘛不让你女儿写个遗嘱继承呢?让小凤写自己去世后,这个祖屋完全由弟弟继承,如遇拆迁等不可抗力,房屋所有权也是由小龙做主。小龙和小凤相差十几岁,将来继承姐姐名下的祖屋,只需要掏200块小钱就行了。听完朋友的支招,老彭一家大喜过望,昨天一家人带着小龙小凤,来到南京市秦淮区公证处,准备让13岁的小凤立下遗嘱,把名下的祖屋将来交给弟弟小龙继承。

  这么做真的行得通吗>>>

  公证处泼凉水:如此遗嘱违法 小凤爸说,等小凤成年后再说

  13岁的小女孩办理遗嘱公证,老彭家的做法让秦淮区公证处的公证员也吓了一跳,但是等老彭申诉过家里的情况,公证员告诉老彭,他的这种做法违背《民法》,是不可以立的。因为《民法》通则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和代理人,小孩取得房产,父母可以代为办理接收、接受赠与;但是法定代理人,不可损害被监护人利益,代为赠与资产,以及帮监护人订立遗嘱。所以,这个遗嘱继承根本不能办。

  公证员这么一说,老彭一家真好像被一盆冷水从头浇到脚。随后老彭又向公证员咨询,小凤18岁之后,是否可以自己来立这个遗嘱。而公证员劝告老彭,最好不要这么做,因为几年甚至十几年后,谁也不知道房产的政策会怎么变,不要为了省点税费,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听完公证员的劝解,老彭表示接受,说今后女儿也许会找个入赘女婿,不一定祖屋就落入外姓人手里,什么事等女儿小凤18岁之后再说。

  专家解说>>>

  即便可以立遗嘱过户,风险也很大

  南京市公证处王芃主任告诉扬子晚报记者,老彭家用遗嘱继承的方式来省钱,不可取。首先,13岁的小凤立遗嘱违反民法通则不能办;其次,即使小凤18岁了,立遗嘱过户,风险也太大。因为遗嘱继承,要立遗嘱人去世才能继承,以我国现在的卫生医疗条件,女性平均寿命是80多岁,如果小凤长寿,小龙要等到头发花白估计也继承不了房屋;再有,如果出现意外,小龙在小凤之前去世,那么又涉及遗嘱修改,到时候继承人的选取也会出现纠纷。

  如果小凤家一定要将此房产过户,王芃建议,小凤家最好采用买卖过户的方式,这样看起来要缴纳总共8%的各项税费,但是为今后省掉了很多麻烦。(通讯员 宋宇 扬子晚报记者 贾晓宁)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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