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只看到公务员的“高人一等”,而没有看到公务员的公仆本质,这只能说明我们并没有以高于普通公民的规则法律来限制和规范其行政行为,并以公务员履行应尽义务作为评价公务员的唯一标准
已经千万身家的浩宇年近三十,但他因做生意到管理部门办事情时低三下四,生怕说错了话得罪了人,屡屡遭到刁难后还得“意思一下”。受到强烈刺激的他羡慕公务员“高人一等”的身份,想借考公务员来改变以前办事时低声下气的窘状。(3月20日《黑龙江晨报》)
身价千万的老板一心想报考公务员,听起来有些夸张,但不可否认的是一些人一谈起公务员就眉飞色舞,仿佛当了公务员就进了保险箱,就掉进了安乐窝,这一辈子就不愁了。
的确,从传统文化继承而来的“官本位”思想使我们在选择职业时对稳定性高的职业更加青睐。“考公”、“入仕”这一“精英化”情结成为主流理想追求,从而演绎了这一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现象。
这位化名为浩宇的老板称,那次和大学同学聚会时,大家互留联系方式,有的同学在自己名字的后面注上“检察院”、“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等工作单位,看他们写字的时候,都能感受到他们内心的那份优越感。
笔者以为这段描述既是一种主观猜测,也是一种对权力的简单膜拜。“公务员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权力因素,很多人认为考上公务员就掌握了权力,即便一时手中无权,至少也能受到权力的荫护。在人们心中,我国公务员之所以有那么大权重,在于权力和利益的结合在现实中仍然存在。
有趣的是,不少基层公务员也向媒体大倒苦水,称工资待遇低,周六也经常加班,甚至不惜贴出工资单以自证清白。
这一切只能说明,公务员成了一种让人看不明白的工作。为了打破这种心理猜测,必须完善制度。从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到《公务员法》顺利实施,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开始走上法治轨道,标志着我国已经建构起科学严密的公务员法规体系。在此基础上对公务员进行依法管理,才能推进公务员管理的法治进程,使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在推行过程中完成一个质的飞跃。
人们只看到公务员的“高人一等”,而没有看到公务员的公仆本质,这只能说明我们并没有以高于普通公民的规则法律来限制和规范其行政行为,并以公务员履行应尽义务作为评价公务员的唯一标准。只有坚持义务本位,才能增强公务员为国家、社会、人民服务的责任感,有效防止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或行政失职行为的发生,从而消除雾里看花的大众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