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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穿校服网吧上网 执法人员受贿无视

黄晓晴

2012年12月06日16:55    来源:羊城晚报    手机看新闻

  羊城晚报佛山讯 记者黄晓晴报道:十多名穿校服的未成年学生进入“未满十八岁禁止入内”的网吧打游戏,执法人员到场,却假装看不见,放走学生仅留下其中一人,核对其身份信息,最后对网吧作出轻于实际后果许多的处罚。5日,记者从禅城法院获悉,佛山市禅城区一名负责执法的公务员因玩忽职守罪获刑。

  垂虹公园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其附近有荣山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等三间中学,禅城区领先网吧则在垂虹公园对面。领先网吧的门口写有“未满十八岁禁止入内”字样。3月27日中午,当地电视台记者却拍摄到,这家网吧允许未成年人上网,一放学就有未成年学生成群结队去上网。当日中午12时,在镜头前,一班穿着校服的学生排排坐打游戏,有些还边上网边抽烟,有些连饭都没去吃。学生去领先网吧上网,有上网卡的每小时3元,不够十八岁的就用临时卡,每小时4元。

  3月27日13时许,禅城区市场监督局文体旅游执法大队大队长邵某艳带领三名执法人员到领先网吧执法检查。然而让人惊讶的一幕却出现了:十多名穿着校服的学生从执法人员身边走过,走出网吧;仅有其中一人被留下,并被要求出示身份证,最终被查实是未成年人。根据这一执法结果,执法人员作出处罚:经过调查,发现有一名上网人员是疑似未成年人,对网吧处1.5万元以下的处罚。而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有8名以上未成年人被允许同一时间在同一网吧上网,是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的。

  该网吧工作人员透露,到该网吧上网的,未成年人占绝大部分。网吧可以容纳140人,常常爆满。那次执法前,就多次有执法人员上门执法,但从来就没有因允许未成年人上网而被处罚过。“有人打电话给老板,老板就像收到风,要那些未成年人出去,不准再上网,30分钟之后,执法人员才来到,见不到有学生,见不到有未成年人。”

  事后,邵某艳的丑陋行为被曝光,6月14日他被羁押,次日被刑拘。经司法机关调查,案发时在该网吧上网的学生中未成年人有4人。禅城区检察院指出,邵某艳带领执法人员到领先网吧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多名身穿校服的学生在上网,却严重不负责任,没有核对每一名上网人员的身份信息,没有调取现场监控录像,仅截查一名上网的未成年人,导致执法证据缺失,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

  另外,检察院还指控,2006年至2012年期间,邵某艳在禅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在春节和中秋节收受网吧经营者的财物,其中包括佛山市先登网吧陈老板的1.1万元、禅城区领先网吧黄老板的3000元、禅城区银河星网吧左老板的2000元以及佛山市老城网吧冯老板的1000元,已经构成受贿罪。案件审理过程中,邵某艳通过其家属退回赃款1.7万元。

  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邵某艳有期徒刑一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

(责任编辑:袁勃、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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