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日前决定从2013年起,全省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行政经费一律缩减5%,用于发展教育,为解决辍学孩子教育问题提供经费保障。(11月22日中国广播网)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共财政本来就是民生财政,但很多地方政府官员热衷于花大钱盖办公楼、上大型基建等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热衷于用公款大吃大喝,到国外考察,买豪华座驾,而对民生投入却蜻蜓点水。贵州省缩减行政经费用于发展教育,虽然可能是在“流浪儿童死亡事件”之后的亡羊补牢,但也体现了政府对教育的重视,反映了当地政府以民为本的施政理念,值得称赞。
陶行知曾说过:教育为公以达天下为公。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缩减行政经费办教育”所以深得人心,就是因为促进了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为政之道,以厚民生为本。政府对教育的重视程度,既体现在教育经费投入总量有多少,更体现在教育经费投入占比有多高。从行政经费中缩减开支,为解决教育问题提供经费保障,是关爱民生、顺应民心的善政之举。
与之相比,一些地方虽然在表面上看十分重视教育,都有“科技强县”、“科教兴市”的构想,但实际工作中却不愿意勒紧裤带压缩行政开支,更没有过硬的措施保证优先教育投入,有的甚至挤占、挪用教育经费,让原本不足的教育投入更加捉襟见肘,结果对教育的重视只能流于空谈。
在当前国情下,我国人均财政收入本来就不算高,而且能用来保障改善民生的资金是非常有限的,如果再把大部分财政收入用于不必要的行政支出,民生投入当然就会更少。因此,我们在为贵州“缩减经费办教育”叫好的同时,也希望其他地方能够借鉴贵州的经验,多推出一些惠民利民的政策举措,通过压缩行政开支等方式节俭经费,财政投入多向教育倾斜,同时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监管,避免相关部门挤占、挪用教育经费,保证教育经费专款专用、落到实处。这是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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