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6年高考录取率为87.4%
2016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19日顺利结束。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招委会主任、副省长李红的直接领导下,我们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招委会的招生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录取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实施,顺利完成了各批次、各科类的招生任务,实现了省招委会提出的“本一批录取率、本科录取率和高考总体录取率比去年略有上升”的工作目标,得到了考生、家长和招生院校的肯定,社会反映良好。录取期间,省人大、省政协领导分别到录取现场视察,充分肯定了今年的高招录取工作。
(一)招生录取率创历史新高。今年全省共有高考考生23.58万人(普通高考17.5万人、高职入学考试6.08万人),合计录取新生20.61万人(本科12.19、专科8.42),录取率为87.4%,比去年的87%略有上升,创历史新高。由于我省生源质量好,经过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积极争取,在考生人数比去年减少7.8%的情况下,“985”“211”高校反而增加了招生计划,共录取1.47万人,录取率高达8.4%,创历史新高。较好地满足了考生“有学上、上好学”的需求。(二)招生录取管理严格规范。省招委会成立由省教育厅黄红武厅长任组长的录取现场领导组,加强录取工作组织领导。录取现场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组织工作人员逐一签订责任书,纪检部门全程实时监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使人“不敢违”;建立健全录取规章制度,各部门职责明晰、互相制约,录取流程严密规范,使人“不能违”;加强岗前培训和教育管理,使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意识,自觉做到“不想违”,形成了严格规范的录取工作机制和“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工作氛围,确保了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三)强化录取现场全程监督检查。在省纪委、教育厅党组的高度重视下,驻教育厅纪检组根据省纪委深化“四转一强”要求,积极转变方式,加强对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有效监督,早谋划、早动员、早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抓早抓小,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不仅事前约谈提醒招生录取工作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的主要负责人,事中增派纪检监察干部加强重要时段的实时监督,事后还针对一些重要环节开展“回头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四)招生宣传服务工作成效显著。首次举办高考志愿填报“百人千场”咨询活动,全省组织百名以上专家,深入高中学校和考生集中社区,广泛开展志愿填报咨询活动;制作《高考平行志愿政策解读》动漫视频,免费提供下载、播放,促进考生、家长全面了解招生政策规定、熟悉志愿填报规则,受到考生和社会的欢迎。今年我省考生填报志愿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明显提高,本一批常规志愿满足率达97%,本二批常规志愿满足率达91.8%,成效显著。录取期间,在录取现场专门开通8部热线电话(传真)、设立来访接待处,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录取咨询服务、答疑释惑。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招生信息,开展“录取现场开放日活动”,邀请考生和新闻媒体代表到录取现场观摩,主动接受社会媒体监督,深受考生和社会的好评。
(五)录取投诉率再创历年最低。由于录取管理严格规范,招生信息公开透明,招生服务细致到位,考生和社会对高招录取工作更有信心、更加满意,录取期间电话咨询量和来访量都比去年明显减少,录取过程也没有出现群体性事件或个人过激的上访行为。录取过程中,仅接到投诉件1件,比去年同期大幅度下降,录取投诉率再创新低。
(六)温情关怀残疾考生。针对残疾考生的特殊情况,录取过程中对上线的残疾考生逐个进行跟踪落实,严把退档审查关,切实维护每一个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今年,全省本、专科所有上线残疾考生均被顺利录取,没有一个残疾考生在投档后被退档。
此外,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批各科类录取工作从8月9日开始、8月19日结束。高职(专科)批部分招生院校未能完成招生计划,考生报考积极性不高。经统计,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批招生院校476所,实际录取3.72万人;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招生院校142所,实际录取近1400人;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招生院校18所,实际录取近7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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